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本質:政府部門
  • 職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
(二)組織實施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大學生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計畫,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全區就業援助制度,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省、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四)根據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擬訂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五)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六)根據上級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相關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推薦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人事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本局和公務員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工資福利和退休管理科
(三)公務員和軍轉安置管理科
(四)人力資源和外國專家管理科
(五)勞動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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