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照笙

況照笙,男,漢族,曾任綦江交通實業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4年1月,況照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月,況照笙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終止其綦江區第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況照笙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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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2017年9月,任綦江交通實業(集團)總經理;
2020年7月,任重慶綦江交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曾任綦江交通實業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24年1月,據綦江區紀委監委訊息,綦江交通實業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況照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6月,經綦江區委批准,區紀委監委對綦江交通實業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況照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況照笙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重大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作風漂浮,沉迷網路遊戲;套取公司資金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資金,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支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況照笙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況照笙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綦江區第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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