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沽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稱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於2003年,屬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沽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組建時間:2003年
  • 原稱:藥品監督管理局
  • 局內設機構:辦公室、稽查股、藥械監督股
簡介,工作職責,

簡介

2006年改名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增設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2010年改制為地方政府管理,屬沽源縣政府工作部門。2011年,增設餐飲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
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稽查股、藥械監督股、食品安全股,下屬全額事業編制單位兩個:食品化妝品監督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工作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藥品、醫療器械、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
(四)按規定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全過程的日常監管及市場的整頓、規範;
(八)負責組織查處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等違法行為,嚴懲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非法活動;
(九)負責對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的初審、初驗;
(十)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和跟蹤檢查;
(十二)負責對藥品不良反應(ADR)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的監測;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抽驗;
(十四)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的監測和移交。
(十六)負責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及管理相對人的培訓;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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