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實用讀本》是2005年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建榮。
基本介紹
- 書名:治安管理處罰法實用讀本
- 作者:丁建榮
- ISBN:9787801854490
- 頁數:327
- 定價:22.00元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12
- 裝幀:簡裝本
編輯推薦,目錄,
編輯推薦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會受到什麼處罰?散布虛假恐怖信息、投放虛假危險物品會有什麼後果?在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安全的器具的行為會受到何種處罰?…… 本書是對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實用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法》是一部涉及整個社會的每一個成員、每一個單位、組織的社會行為規範的法律,是一部關係到你、我、他的計會關係、社會行為、社會權利、社會義務的法律。因此,本書對每個公民來說都是一本值得放在案頭經常參考的讀本。
目錄
第一編 治安管理處罰總則與法律適用
第一章 治安管理處罰總則
一、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依據
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構成
三、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原則
四、治安管理處罰的管轄
五、治安管理處罰的效力
第二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和法律適用
一、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適用
三、治安管理處罰的相關法律措施
第二編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與處罰規定
第三章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二、擾亂公共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三、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四、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民眾性活動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五、散布虛假恐怖信息、投放虛假危險物品以及其他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六、尋釁滋事的行為和處罰
七、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活
動或者冒用宗教、氣功名義擾亂社會秩序、損害
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和處罰
八、干擾無線電業務、無線電台的行為和處罰
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和處罰
十、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章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一、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
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的行為和處罰
二、危險物質被盜、被搶或者丟失,未按規定報告或
故意隱瞞不報的行為和處罰
三、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弩、 匕首等國家規定的
管制器具的行為和處罰
四、盜竊、損毀公共設施的行為和處罰
五、移動、損毀邊境標誌、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誌
設施的行為和處罰
六、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
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行為和處罰
七、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
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行為和處罰
八、在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安全的器具的行為和處罰
九、危害鐵路運行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十、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
搶越鐵路的行為和處罰
十一、違反電網安全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二、施工時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行為和處罰
十三、故意毀損、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行
為和處罰
十四、舉辦大型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五、違反公眾活動場所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第五章 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和處罰
一、摧殘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身心健康
的行為和處罰
二、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和處罰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為和處罰
四、非法乞討的行為和處罰
五、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六、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和處罰
七、打擊報復證人的行為和處罰
八、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和處罰
九、侵犯他人個人隱私的行為和處罰
十、毆打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和處罰
十一、猥褻行為或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的行為和處罰
十二、虐待的行為和處罰
十三、遺棄的行為和處罰
十四、強迫交易的行為和處罰
十五、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的行為和處罰
十六、非法侵占他人郵件的行為和處罰
十七、盜竊的行為和處罰
十八、詐欺的行為和處罰
十九、哄搶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搶奪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一、敲詐勒索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和處罰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一、拒不執行決定、命令的行為和處罰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和
處罰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通行的行為和處罰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定的警戒帶、警戒區的行為
和處罰
五、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和處罰
六、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行為和處罰
七、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公文、證件、證明檔案、印
章的行為和處罰
八、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
件的行為和處罰
九、偽造、變造、倒賣有價票證、憑證的行為和處罰
十、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使用偽造、變造的
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行為和
處罰
十一、違反船舶行使區域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二、因未經註冊登記被取締後仍以社會團體名義活
動的行為和處罰
十三、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仍以社會團體名義
進行活動的行為和處罰
十四、擅自經營特許行業的行為和處罰
十五、特許行業違反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六、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的行為和處
罰
十七、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的行為和處罰
十八、明知住宿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而不予制止
的行為和處罰
十九、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通緝人員
而不報告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一、不登記承租人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的行為
和處罰一
二十二、不報告承租人犯罪活動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三、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四、違反典當業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五、違反國家規定收購廢舊專用器材的行為和處
罰
二十六、收購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行為和
處罰
二十七、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八、非法處置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行為
和處罰
二十九、妨害行政機關依法調查取證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違反贓物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一、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二、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
為和處罰
三十三、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行為和處
罰
三十四、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五、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行為
和處罰
三十六、危及文物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七、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八、無證駕駛航空器、機動船舶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九、偷開他人航空器、機動船舶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一、故意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屍體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三、停放屍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行為和處罰
四十四、賣淫、嫖娼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五、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六、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七、傳播淫穢物品或信息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八、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九、淫穢表演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組織淫穢表演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一、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二、為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組織或者進行淫穢表
演、參與聚眾淫亂活動提供條件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三、賭博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四、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五、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六、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
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的行為和處罰 ”
五十七、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的行為
和處罰”
五十八、非法持有少量毒品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九、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一、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
品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二、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
為和處罰
六十三、為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四、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和處罰
第七章 其他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一、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的行為和處罰
二、違反居民身份證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三、侮辱國旗、國徽的行為和處罰
四、違反出入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三編 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程式
第八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簡易程式
一、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和範圍
二、簡易程式的適用處罰規定
三、適用簡易程式的有關注意事項
第九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一般程式
一、治安管理處罰一般程式概述
二、治安案件的受理登記
三、治安案件的調查取證
四、告知、陳述和申辯
五、治安管理處罰的審批決定
六、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送達
七、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十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聽證程式
一、治安案件聽證程式的一般含義”
二、治安案件聽證程式的適用範圍和具體規定
三、治安案件聽證主持人員和聽證參加人
四、治安案件聽證程式的實施
五、聽證後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章 治安調解
一、治安調解的含義
二、治安調解的原則
三、治安調解的程式
四、治安調解中應注意的問題
第四編 治安管理處罰的執法監督與救濟
第十二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執法監督
一、建立治安管理處罰的執法監督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律責任的概念及其構成
三、人民警察違法行使治安管理處罰職權應當承擔法
律責任的情形
四、治安管理處罰法律責任的內容和形式
五、公安機關及其民警辦理治安案件的要求
第十三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救濟
一、不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複議
二、不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訴訟
三、對違法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賠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章 治安管理處罰總則
一、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依據
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構成
三、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原則
四、治安管理處罰的管轄
五、治安管理處罰的效力
第二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和法律適用
一、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適用
三、治安管理處罰的相關法律措施
第二編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與處罰規定
第三章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二、擾亂公共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三、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四、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民眾性活動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五、散布虛假恐怖信息、投放虛假危險物品以及其他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六、尋釁滋事的行為和處罰
七、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活
動或者冒用宗教、氣功名義擾亂社會秩序、損害
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和處罰
八、干擾無線電業務、無線電台的行為和處罰
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和處罰
十、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章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一、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
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的行為和處罰
二、危險物質被盜、被搶或者丟失,未按規定報告或
故意隱瞞不報的行為和處罰
三、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弩、 匕首等國家規定的
管制器具的行為和處罰
四、盜竊、損毀公共設施的行為和處罰
五、移動、損毀邊境標誌、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誌
設施的行為和處罰
六、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
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行為和處罰
七、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
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行為和處罰
八、在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安全的器具的行為和處罰
九、危害鐵路運行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十、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
搶越鐵路的行為和處罰
十一、違反電網安全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二、施工時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行為和處罰
十三、故意毀損、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行
為和處罰
十四、舉辦大型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五、違反公眾活動場所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第五章 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和處罰
一、摧殘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身心健康
的行為和處罰
二、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和處罰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為和處罰
四、非法乞討的行為和處罰
五、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六、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和處罰
七、打擊報復證人的行為和處罰
八、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和處罰
九、侵犯他人個人隱私的行為和處罰
十、毆打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和處罰
十一、猥褻行為或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的行為和處罰
十二、虐待的行為和處罰
十三、遺棄的行為和處罰
十四、強迫交易的行為和處罰
十五、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的行為和處罰
十六、非法侵占他人郵件的行為和處罰
十七、盜竊的行為和處罰
十八、詐欺的行為和處罰
十九、哄搶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搶奪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一、敲詐勒索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和處罰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一、拒不執行決定、命令的行為和處罰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和
處罰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通行的行為和處罰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定的警戒帶、警戒區的行為
和處罰
五、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和處罰
六、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行為和處罰
七、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公文、證件、證明檔案、印
章的行為和處罰
八、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
件的行為和處罰
九、偽造、變造、倒賣有價票證、憑證的行為和處罰
十、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使用偽造、變造的
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行為和
處罰
十一、違反船舶行使區域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二、因未經註冊登記被取締後仍以社會團體名義活
動的行為和處罰
十三、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仍以社會團體名義
進行活動的行為和處罰
十四、擅自經營特許行業的行為和處罰
十五、特許行業違反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十六、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的行為和處
罰
十七、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的行為和處罰
十八、明知住宿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而不予制止
的行為和處罰
十九、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通緝人員
而不報告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一、不登記承租人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的行為
和處罰一
二十二、不報告承租人犯罪活動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三、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四、違反典當業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五、違反國家規定收購廢舊專用器材的行為和處
罰
二十六、收購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行為和
處罰
二十七、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行為和處罰
二十八、非法處置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行為
和處罰
二十九、妨害行政機關依法調查取證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違反贓物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一、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二、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
為和處罰
三十三、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行為和處
罰
三十四、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五、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行為
和處罰
三十六、危及文物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七、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八、無證駕駛航空器、機動船舶的行為和處罰
三十九、偷開他人航空器、機動船舶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一、故意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屍體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三、停放屍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行為和處罰
四十四、賣淫、嫖娼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五、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六、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七、傳播淫穢物品或信息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八、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的行為和處罰
四十九、淫穢表演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組織淫穢表演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一、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二、為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組織或者進行淫穢表
演、參與聚眾淫亂活動提供條件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三、賭博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四、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五、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六、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
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的行為和處罰 ”
五十七、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的行為
和處罰”
五十八、非法持有少量毒品的行為和處罰
五十九、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一、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
品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二、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
為和處罰
六十三、為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的行為和處罰
六十四、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和處罰
第七章 其他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一、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的行為和處罰
二、違反居民身份證管理規定的行為和處罰
三、侮辱國旗、國徽的行為和處罰
四、違反出入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三編 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程式
第八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簡易程式
一、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和範圍
二、簡易程式的適用處罰規定
三、適用簡易程式的有關注意事項
第九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一般程式
一、治安管理處罰一般程式概述
二、治安案件的受理登記
三、治安案件的調查取證
四、告知、陳述和申辯
五、治安管理處罰的審批決定
六、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送達
七、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十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聽證程式
一、治安案件聽證程式的一般含義”
二、治安案件聽證程式的適用範圍和具體規定
三、治安案件聽證主持人員和聽證參加人
四、治安案件聽證程式的實施
五、聽證後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章 治安調解
一、治安調解的含義
二、治安調解的原則
三、治安調解的程式
四、治安調解中應注意的問題
第四編 治安管理處罰的執法監督與救濟
第十二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執法監督
一、建立治安管理處罰的執法監督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律責任的概念及其構成
三、人民警察違法行使治安管理處罰職權應當承擔法
律責任的情形
四、治安管理處罰法律責任的內容和形式
五、公安機關及其民警辦理治安案件的要求
第十三章 治安管理處罰的救濟
一、不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複議
二、不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訴訟
三、對違法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賠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