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投資總量又稱治安投資規模,廣義上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治安經濟主體投資到治安領域內的資源總和,即人力、物力和財力的總和;狹義上是指一定財政年度內政府通過預算安排的治安投資總額,它在數量上等於治安管理部門經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投資總額。本書主要研究狹義的治安投資總量。從狹義來看,治安投資的總量分析主要是與經濟發展相比較的,它反映著政府職能範圍的大小和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力的強弱;同時,也是衡量政府支配社會資源的多少、滿足公共需要的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標。
在治安投資規模最終確定之後,用於衡量治安投資的標準主要有兩個,即絕對標準和相對標準。絕對標準,是指以一國貨幣單位表示的治安投資的實際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