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意見》(冀發〔2009〕9號)和省編辦《關於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市縣局機構改革的意見》(冀機編辦〔2009〕107號)精神,結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實際,設定“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直屬機構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負責工作: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 直屬事業單位:河間市消費者協會秘書科等4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擬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措施辦法,向轄區政府提出意見建議。
(二)按照業務許可權負責轄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駐轄區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在轄區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負責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信息庫建設。
(三)負責依法規範和維護轄區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在轄區政府領導下,負責轄區食品流通許可,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食品安全,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
(五)在轄區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根據授權依法負責轄區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轄區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轄區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培育推薦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相關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轄區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組織開展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按照規定管理所轄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監察、離退休幹部、基層隊伍建設、培訓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市消費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用品維修行業協會、商標協會、廣告協會等有關社團的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信息化建設辦公室)
負責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文電、檔案、信息、督辦、承辦、機要、保密、信訪、宣傳、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財務裝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單位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 負責組織人事工作,貫徹落實組織人事工作制度;負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單位人員考察、考核、任免、獎勵和懲戒工作;負責隊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指導基層分局、經濟檢查大隊全面建設工作。
(三)法制科
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負責組織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指導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執法人員宣傳培訓工作;指導基層分局、經濟檢查大隊的法制工作。
(四)市場維權科(河間市12315指揮中心)
規範轄區各類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網路市場交易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和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承擔指導網路市場發展規劃和服務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市場、經營性網站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組織指導網路市場經營者信用監管,依法查處網路商品交易與服務案件;開展網路市場監測及監管技術研究與套用;開展農資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流通領域商品(不含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和質量監測工作,適時發布商品質量監測信息及消費警示;規範售後服務,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和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打造服務社會的品牌視窗,構建消費維權的樞紐平台;負責受理消費者、經營者諮詢、申訴、舉報,並指揮調度系統單位及時依法處理,督辦反饋結果;負責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及消費相關信息分析公開;組織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指導基層分局、經濟檢查大隊的市場(契約)規範、消費者權益保護、12315建設工作。
(五)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在轄區政府的領導下,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流通許可、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承擔流通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實施轄區流通食品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及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基層分局、經濟檢查大隊的流通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六)註冊科
組織指導轄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承擔規定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組織指導辦理核准企業名稱;承擔轄區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設管理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基層分局註冊工作。
(七)企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轄區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企業在轄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監督管理及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信用分類管理;組織指導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事項監督管理及年度檢驗工作,查處違反登記註冊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在轄區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組織指導基層分局、經濟檢查大隊的企業監督管理工作。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轄區廣告業發展規劃、廣告經營審批和廣告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負責轄區商標培育管理,組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培育推薦工作;負責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基層分局、經濟檢查大隊的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工作。
(九)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派出機構

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9個分局,分別為:瀛州分局、米各莊分局、臥佛堂分局、束城分局、行別營分局、河間市沙河橋分局、留古寺分局、西村分局、興村分局。
經濟檢查大隊:主要職責是在機關科(室)指導下,依法查處轄區範圍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反不正當競爭、監督管理直銷和禁止傳銷工作;根據上級授權,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工商系統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監督管理和規範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承擔轄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及相關工作;負責規範直銷、禁止傳銷工作,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執法事項。

直屬事業單位

河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4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是:河間市消費者協會秘書科、河間市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河間市個體勞動者協會秘書科、河間市私營企業協會秘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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