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土地和礦產資源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的具體政策和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探索深化我市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辦法。
(五)管理土地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土地市場管理的規章辦法,規範土地市場;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等的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的測繪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土地違法案件,解決土地權屬糾紛。
(八)負責全市土地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和科技工作,組織土地管理人員及鄉鎮土地助理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土地管理信息工作,並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九)開發整理荒廢地、沙荒地等,確保我市耕地占補平衡。
(十)根據市政府要求,負責全市的地礦管理工作,地礦資源費的收繳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間市國土資源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宣傳、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組織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有關國土管理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收集、處理、反饋信息,為局領導當好參謀助手,負責宣傳報導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事項的督查、各類檔案的遞轉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全局性會議;負責管理機關內部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接待安排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負責車輛的維修、管理及調度工作;負責文印、保密、檔案、安全保衛以及機關的日常行政事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察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起草制訂全市配套的規章和辦法,報請市政府審批;負責對全市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土地管理人員及鄉鎮土地助理員業務培訓工作。受理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土地管理工作人員因依法執行公務時遭打擊報復的行為;搞好內部監察、實施“兩錯”追究,配合紀檢領導搞好紀檢監察工作。
(三)耕地保護股
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和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地轉用管理辦法。
(四)地籍管理股
負責擬定全市性地籍管理制度、辦法、技術規範和工作計畫;負責市農村土地資源詳查和變更調查工作;負責市城鎮地籍初始調查和變更地籍調查工作;負責市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城鎮地籍資料庫建設及資料庫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地籍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工作;負責對市轄區土地權屬的確定及權屬爭議的調處、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土地權屬的審核、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對國土資源所有關地籍業務的培訓及指導;負責市土地統計及成果上報工作;負責市轄區範圍內各項目用地的地類勘查及出具地籍意見;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