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市區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方面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動;負責指導協調區、鎮(街道辦事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初審和報批工作。
(三)負責市區城市道路、橋樑、排水排污、路燈、環衛設施等市政設施的建設、改造、管護;編制市區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建設、改造、管護經費的年度計畫和資金劃撥,並對使用情況實行監督;負責臨時占用、開挖城市道路、公共綠地及公共用地的審批和管理;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做好燈光環境建設;負責地下排水排污管網接駁的審批和管理。
(四)負責市區種植與養護樹木、花草等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批;負責對全市公園及綠化的行業管理工作。
(五)負責垃圾處理費的征管工作;負責設立環衛服務公司資質審查工作;負責建築垃圾排放的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對市區環衛行業的業務指導工作;參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中的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配套設施的建設規劃圖紙評審及竣工驗收工作。
(六)負責對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的管理,檢查監督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督促、考核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市容監察目標管理工作。
(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負責市區洗車場、戶外廣告的審批和管理。
(八)負責全市燃氣管理。
(九)負責市區供水、節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內外協調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公文的起草、審核、督辦、收發和通訊報導、信息收集、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負責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保衛、接待、後勤保障和統計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調配、人事考察與任免、人事統計、考核、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的審核及申報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勞動保障、福利待遇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工作;負責勞動糾紛的調處;負責本系統計畫生育工作、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
(二)財務科
負責貫徹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抓好本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會計核算工作(包括獎懲、結算、兌現等考評工作);負責本系統工作建設資金核結算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狀況年報核有關統計月、季、年報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財務輔導、財務匯總工作;負責政府採購項目計畫的申辦及資金結算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年檢工作;負責上級專項資金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稽查和財務內審工作。
(三)市政管理科
負責編制市政道路、橋樑、路燈、排水排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市區城市道路、橋樑、排水排污、路燈等市政設施的管護;指導、監督路燈管理所搞好市區燈光環境建設和管護,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搞好燈光燈飾建設;負責對臨時占用、開挖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的審批和後續監管工作;負責地下排水排污管網的接駁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制訂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負責推廣和使用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新技術;負責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及改造項目的規劃布點、規劃報建、工程預結處算、組織招標、施工監管及竣工驗收工作;參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中的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等配套設施的建設規劃圖紙評審及竣工驗收工作。
(四)環衛管理科
負責指導、檢查、考核環衛所、隊完成市區主次幹道、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工作和垃圾收集有償服務及生活垃圾、糞便的清運處理工作;負責市區環衛基礎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區環衛發展規劃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設立環衛服務公司資質審查工作;負責建築垃圾排放清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環衛有償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對區環衛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
(五)廣告管理科(加掛法制科牌子)
檢查監督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協助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落實市容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協助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組織市容綜合整治重大活動;負責市區洗車場和戶外廣告建設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本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其它案件的受理和應訴代理;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負責組織城管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負責辦理人大建議、議案及政協提案;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六)園林管理科
負責市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制訂市區園林綠化年度計畫及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對園林管理處的管理,指導、檢查園林管理處組織實施園林綠化計畫及規劃工作;負責市區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初審和年審,以及占用綠地、遷移採伐樹木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協助有關單位搞好庭院綠化。
(七)燃氣管理科
負責全市燃氣工程建設規劃、項目審批、項目驗收;負責全市燃氣企業資質的審批,核發經營許可證和年審;負責全市燃氣燃燒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審批和年審工作;負責全市從事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工作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的審批發證,負責全市燃氣從業人員的培訓;會同物價部門做好燃氣價格的確定和調整工作。
(八)供水管理科
負責組織起草市區供水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市區供水、節水、排水發展規劃;負責市區建設項目供水功能的前置審批,市區供水設施建設、維修和改造的審批;負責協調市區供水、節水、排水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對市區供水、排水行業進行監管;負責對市區供水企業資質審批;負責開展民眾性的節約用水工作,推廣使用節約用水技術;負責制定市區供水應急管理辦法,及時協調處置市區供水應急突發事件;負責市區供水檔案的建立和技術資料的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陳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