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接待辦公室

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地級河池市黨政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桂委會〔2002〕104號),河池地區接待辦公室更名為河池市接待辦公室,為河池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接待辦公室
  • 地區:河池市
  • 隸屬於河池市人民政府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綜合科,接待科,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央及所屬部門、各省(市)、自治區和區內各地市到河池市考察、調研、聯繫工作的領導及隨員的接待工作;負責以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大、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協的名義(調研組、工作組、檢查組)到河池市開展各種工作的接待工作;負責市四家班子領導特邀的專家、學者和港、澳、台知名人士,中央和自治區級主要媒體記者,以及本市縣(市、區)四家班子的正職領導前來市委、市人民政府匯報、請示工作的接待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及全市性的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接待工作。
(三)負責本市各縣(市、區)的接待業務培訓、檢查指導工作。

人員編制

河池市接待辦公室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內設機構

綜合科

擬訂辦公室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草擬有關綜合性文稿;負責辦公室文秘(文電)、學習、宣傳、保密(機要)、人事、檔案、信息;負責日常工作採購管理和接待物品採購、管理;負責與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及對外聯絡等事務。

接待科

負責對應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協的各項接待服務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及全市性的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接待工作;指導全市各縣市區重大活動的接待工作;編制和申報市級年度接待經費預算報告;擬訂本辦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本辦的經費核算與管理、組織實施本辦經費管理辦法;負責本辦工作人員的工資、醫療、養老保險辦證、年審、費用報銷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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