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河池市機構改革方案》和河池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Hechi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陳翻騰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起草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發展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意見建議,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建立煤、電、油、氣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指導,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項目投融資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綠色建材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開展節能執法監察工作。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負責擬訂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全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產品加工項目計畫,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七)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促進電信、廣電網路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工業行業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推進行業體制改革創新,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鹽行業的管理。
(九)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國防科技工業部門和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十)負責全市工業園區管理,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布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園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開拓市場,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投資促進、對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市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散裝水泥的發展和套用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聯繫河池市二輕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職責分工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市鹽行業管理職能,負責工業生產和使用鹽管理,食鹽供應、儲備的監督監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市場監管與鹽政執法職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督查、保密、機要、檔案、信息、對外聯絡、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機關節能、信訪、綜合治理、網路問政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總結和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新聞發布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組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牽頭負責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做好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規劃科。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區域性工業和信息化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前期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投融資與工業園區科(市場開拓科)。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屬於市級許可權審批的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點工業和信息化項目融資工作。提出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的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園區建設和經濟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投資促進、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承接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轉移工作。協調與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和信息化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企業開拓市場,支持工業企業擴大市場份額。
(四)經濟運行科。負責綜合全市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分析,提出針對性意見和建議;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日常運行,分析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負責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擬訂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並協調實施。承擔行業應急管理和重要物資緊急調運的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五)中小企業發展科(軍民融合科)。承擔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促進中小企業以及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等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農產品加工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和企業培育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對國家、自治區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和建設等計畫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組織協調和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行業安全生產及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煙花爆竹行業規劃。承擔自治區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六)原材料與裝備科。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綠色建材的發展和套用;負責全市散裝水泥的發展和套用工作,依法依規承擔散裝水泥有關行政確認事項以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相應行業協會的指導協調,指導相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輕紡食品與醫藥科。承擔輕工、紡織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繭絲綢生產計畫,指導實施繭絲綢全產業鏈建設。承擔食品、醫藥行業的管理工作。提出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對生產和使用鹽的管理,指導縣(區)鹽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糖業生產發展、林產品加工等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經濟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負責相應行業協會的指導協調,指導相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能源與綜合利用科。研究擬訂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工業行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工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工業法規、行業管理辦法。負責電力、煤炭行業行政執法與監督;依法實施電力、煤炭相關行政許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循環經濟、節能環保產業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工業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依法實施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相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科技與電子信息科(信息化和軟體科)。擬訂工業技術創新及工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政策,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創新能力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企業開展工業質量和工業品牌管理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業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培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工業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安全、工業控制網路安全和工業領域網路安全防護檢查、應急處理。負責機關網站、微信平台等新媒體管理。指導相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出國(境)人員政審等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材料上報及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訓工作;指導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校企合作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設總工程師(副處長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1名,按老辦法進行管理,待現有人員自然減員後予以核銷。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陳翻騰(壯族)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市二輕聯社主任、市企業服務中心主任:俞勇才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永雄、魏坤
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覃衛(試用期一年)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20日,被中共河池市委宣傳部、河池市司法局評為“‘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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