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er East-Transcona School Division(河東-翠斯科納公立教育局)位於加拿大中部曼尼托巴省省府溫尼伯市,是曼省的第二大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東-翠斯科納公立教育局
- 外文名:River East-Transcona School Division
- 位於:加拿大
- 地位:曼省的第二大教育局
教育局概況,教育局特色,下屬中學,入學時間,費用,退費,
教育局概況
溫尼伯市人口總數約70萬,80%以上的居民為早期移民北美的歐洲後裔。溫尼伯是曼省的商業及文化中心,也是加拿大中西部歷史最悠久的城市,城市裡處處可見歐式風格的建築。位於北美中心位置緊鄰安大略省的溫尼伯距離北美的主要省市,如多倫多、渥太華、明尼蘇達州和威斯康辛州僅有短暫的飛行距離。溫尼伯生活消費相對周邊大城市低廉,市民友好親切,治安良好。該市坐落於紅河(Red River)與阿西尼泊因河(Assiniboine River)交匯處的平原,水源來自著名的冰川湖泊Lake Winnipeg(溫尼伯湖)。農產資源豐富,氣候四季分明,全年陽光豐盛,是全加拿大四季陽光最充足的城市之一。
溫尼伯也是加拿大有名的公立高校紅河學院(Red River College)、溫尼伯大學(University of Winnipeg)、以及曼尼托巴大學(University of Manitoba)所在城市。因為曼省為國際學生提供的各種優惠政策,溫尼伯近年來成為了眾多意向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國際學生求學的首選城市。
河東-翠斯科納公立教育局下轄有5所高中及1所國中為國際學生提供各類科目與課程選擇。每所學校學生人數在600-1000人,各年級每班學生人數為20-30人,國際學生總人數比例控制在總學生人數的1%以內,目前國際學生主要來自歐洲和南美洲。中國大陸及港台學生總共不到10人。
該教育局學校除了提供由曼省教育廳制定的中學課程外,還針對成績優異的學生開設AP課程以及IB文憑課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加拿大中學教育質量最高的曼省,河東-翠斯科納公立教育局的學校不僅在學術課程上表現突出,而且還開設一系列獨特的專修科目,如航空學、時裝設計、平面設計、生物醫學等等。該教育局在國際學生教育和服務上也是全加拿大投入人力財力最多的教育局,每個招收國際學生的學校都有1位ESL老師以及1-3位專職ESL助教幫助學生學習英語。在如此純正的英語環境裡,在多位ESL老師的幫助下,國際學生在這裡的成長尤為明顯。另外,每所學校都有最先進的Mac電腦教室,用於學生學習平面設計,攝影製作等課程。大部分教室也都配有Smart Board(電子白板)用於現代化教學。
教育局特色
純正的英語學習及生活環境
國際學生總人數比例2%以下,華裔學生少於10人
低廉的學費及生活費
高質量教學的中學,提供大量AP課程以及高質量IB文憑課程
師資強大經驗豐富的國際學生教學團隊
熱情友好全英文的寄宿家庭
優勢的曼省移民政策及留學生學費退還政策
申請大學免TOEFL或IELTS
下屬中學
River East Collegiate Kildonan East Collegiate Miles Macdonell Collegiate Murdoch Mackay Collegiate Transcona Collegiate John Pritchard Junior High School
入學時間
9月、2月
費用
申請費:200加幣
學費(學年):10,000加幣
醫療保險(學年):600加幣
寄宿家庭(學年):6,000加幣
寄宿安置及監護公證(一次):500加幣
管理費(一次):2,500加幣
退費
退費流程
國際學生必須提交書面退出通知河東河東-翠思科納教育局國際處。口頭提出退費,將不予考慮。退款將包括所有未用的學費和寄宿費。
A.開學之前提出的退費:
1. 以下任何一個條件都滿足全額退費要求:
(a) 學生簽證被拒。申請退費時學生必須提交加拿大使館發出的拒絕信。
(b) 學生患重病或直系親屬死亡或患重病,學生必須留在自己的國家。此類情況需要有相關檔案證明。
(c) 學生家長或法律監護人在9月30日之前獲得工作許可、在曼省獲得有償聘用、成為了河東-翠思科納學區內的居民,而且學生是在9月30日開始上課。
2. 以下任何一個條件都滿足折算退費要求:
(a) 如果教育局國際處在開學前30天之前收到書面退費申請,扣除1000加幣剩餘學費全額退還。
(b) 如果教育局國際處在開學前30天之內收到書面退費申請,扣除2000加幣剩餘學費全額退還。
B.開學之後提出的退費:
1. 以下任何一個條件都滿足折算退費要求:
(a) 學生或其直系親屬因死亡或患重病必須返回並留在自己的國家。
(b) 學生和/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生入讀當學年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難民、成為河東-翠思科納學區內的居民,且學生是在河東-翠思科納學區入讀。
(c) 學生家長或法律監護人在9月30日之前獲得工作許可、在曼省獲得有償聘用、成為了河東-翠思科納學區內的居民,而且學生是在9月30日開始上課。
(d) 學生家長或法律監護人在9月30日之前獲得學生許可、在曼省受認可的大學或學院念書、成為了河東-翠思科納學區內的居民,而且學生是在9月30日開始上課。學生必須提交季度的考勤報表和成績單。
(e) 如果教育局國際處是在開學後收到退費的書面通知,只要是在10%的課程結束之前,而且是因為3(a、b、c、d)中所列之外的原因,扣除50%的總費用剩餘費用全額退還。
(f) 如果學生在10%的課程結束之前被開除,扣除50%的總費用剩餘費用全額退還。
2. 以下任何情況不可申請退費:
(a) 學生在1(c、d、e、f)所列原因申請退費截止日期之後提出退學或被開除。
(b) 學生因為以下原因被開除:
· 違反河東-翠思科納學區的學生行為守則。
· 嚴重違反“國際學生寄宿家庭規章制度”。
· 對其他學生、教職員或寄宿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 持有償工作。
· 無照駕駛。
· 未經許可離開溫尼伯。
· 不能承受學校必修課負荷。
· 無正當理由逃課。
學生每一條犯法或違規行為都將被記錄在檔而且教育局會通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c) 學生因為以下原因被開除:
· 從事非法活動,如偽造、盜竊等。
· 從事非意外破壞學校或其他財產等。
· 使用和/或非法販運毒品。
· 過度飲酒和/或未滿18歲飲酒。
請注意,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即是違反加拿大法律,可能會導致立即開除。被開除的理由將被記錄在檔並通報給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d) 學習許可因正當理由被收回。
C.寄宿費退款
(a) 如果在學生在當月中旬離開寄宿家庭,但仍然在讀,且已支付完整的一個月的寄宿費,將獲得部分退款。退款按天數計算。退款將在寄宿家庭確認學生不再欠任何費用之後支付。
(b) 如果學生選擇並獲準離開外出旅遊,在學生不在期間的費用不能退。學生仍然需支付住家當月全額費用。
D.不予退還的費用
(a) 200加幣申請費。
(b) 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