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公務員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許昌公務員網
  • 網站名稱:河南許昌公務員網
  • 總部地址:河南許昌
  • 經營範圍:提供公務員考試信息
簡介,網站體系,報考條件,

簡介

河南許昌公務員網是專業致力於許昌公務員考試的網站,國內專業從事公務員考試的網站之一。網站為公務員考生免費提供最新的許昌地方公務員考試相關信息,及時解答考生對許昌地區考試政策的疑問,根據考試大綱及時發布大綱解答和模擬試卷等,力爭給考生提供最及時的幫助和輔導的交流學習平台。

網站體系

時政要聞:主要以提供政府工作和法規政策以及社會時事熱點為主,歸納匯總年度國內、國外大事,收集整理社會熱點的相關評論,加強考生對社會熱點的系統性認識。
考試政策:及時發布報考指南、報名時間、報考流程、政策問答,一般的錄用流程,通用的體檢標準、警察體檢標準;及時發布關於公務員招考及管理相關的政策等。
報考公告:主要提供公務員、事業單位、村官和招警方面的招考信息。
申論資料:申論熱點的時事評論、專題講解,應對申論考試的相關方法解讀,發布申論全真模擬試卷。
行測資料:發布行測各部分的高質量試題並附有詳細的解析,應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技巧,名師針對行測各部分的知識精講,及時發布行政全真模擬試卷。
公共基礎知識:資料和題目相結合,並配有詳細的解析,幫助考生對重要的知識點歸納整理。
面試:面試是一種經過組織者精心設計,在特定場景下,以考官對考生的面對面交談與觀察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測評考生的知識、能力、經驗等有關素質的一種考試活動。面試是公務員考生最難過的一關。面試給考官和考生提供了進行雙向交流的機會,能使考官和考生之間相互了解,從而雙方都可更準確做出聘用與否、受聘與否的決定。
線上諮詢:及時解答考生關於報考條件、考試政策等相關的疑問,更好的和考生進行互動。
教材中心:推薦當年公務員考試的重點用書,便於廣大考生更好的備考複習。也可以對書的相關問題進行諮詢。
考試論壇:這是一個考生和考生互動的環節,考生可以在上面的相關板塊發表自己的疑問、個人的合法的觀點和意見。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9月16日至1991年9月16日期間出生;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09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擬錄用職位。
不能報考人員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
內容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其中: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測試內容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係和資料分析等內容。
常識判斷測查的內容涵蓋法律、政治、經濟、管理、歷史、自然、科技等方面,側重考查應試者的法律知識運用能力。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應試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準確地理解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準確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查應試者對各種事物關係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係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數量關係主要測查應試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係和解決數量關係問題的技能,主要涉及數字和數據關係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
資料分析主要測查應試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形、表格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的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數據性、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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