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科技大學歌詠比賽
- 承辦單位:校黨委宣傳部、校工會、校團委
- 參賽資格:全校在職在冊正式教職工
- 別名:河南科技大學教職工歌詠比賽
參賽曲目,參賽方式,比賽地點、時間,評分細則,評判標準,評分辦法,獎勵辦法,比賽規則,
參賽曲目
比賽曲目為兩首:
規定曲目:《河南科技大學校歌》
自選曲目:愛國歌曲,要求內容思想健康、積極向上,能夠激發全校教職工的愛國愛校熱情和創造激情。
參賽方式
學院及附屬單位分別組隊,機關統一組隊。按學校人事處檔案,職工人數在70人以下的單位為一組,70人以上的單位為一組,分兩組比賽,分別設獎。各單位參賽人數不能超過120人。
比賽不設初賽,直接進行決賽。
比賽地點、時間
1、地點:西苑校區體育館。
2、時間:2010年6月上旬(具體時間待通知)。
3、各參賽單位在5月15日前將參賽曲目、參賽人數、聯繫人以書面形式報校工會潘薇維老師處。
評分細則
評判標準
(1)聲音統一、音質純淨、吐字清晰,音準、節奏正確。
(2)對歌曲內容和時代風格把握準確。
(3)對歌曲有較好的藝術處理,指揮伴奏效果好。
(4)聲部層次清晰、豐滿,具有較好的合唱藝術表現能力。
(5)精神飽滿,服裝整齊統一,颱風良好,隊形新穎整齊。
評分辦法
(1)評分採取1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為該合唱團的最後得分,四捨五入公布小數點後兩位,工作人員保留小數點後面4位數備查。
(2)比賽採用現場打分,不逐個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辦法進行,每場比賽結束後宣布參賽隊的成績。
(3)比賽成績以各參賽隊的最後得分為準,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4)黨政主要領導應帶頭參賽,缺席扣分。
獎勵辦法
比賽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比賽規則
1、各參賽隊合唱、指揮及領唱必須是本單位教職工,伴奏人員可以在全校師生中選聘,或用伴奏帶,不允許校外人員參賽。
2、比賽伴奏採用鋼琴、電子琴、CD伴奏三種形式,主辦單位提供鋼琴,電子琴、CD伴奏各單位自備。
3、各參賽隊在比賽中應上下場迅速,不得無故拖延,影響比賽進程者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參賽資格。
4、各參賽隊按抽籤順序提前在後台準備。
5、各參賽隊如對比賽分數有異議,須在結果公布10分鐘內向組織者提出,不得在現場喧譁,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