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暫行辦法

《河南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暫行辦法》為規範河南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總結自然災害應對活動經驗教訓,改進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由河南省減災委員會出台的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辦法,於2022年8月12日起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暫行辦法
  • 施行時間:2022年8月12日
發展歷史,主要內容,

發展歷史

2022年8月,河南省減災委員會出台《河南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8月12日起正式施行,河南省減災委要求全省各級減災委、各相關單位遵照該《辦法》規定,積極推進河南省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的機制建設,更好地服務於受災民眾。

主要內容

《辦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結合河南省工作實際制定。適用於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的調查評估。
《辦法》聚焦重大自然災害的調查組織、調查內容、評估工作等方面內容,指出災害發生後,涉災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法律法規規定報告災情,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對災害情況和影響進行研判,對確定需要開展重大自然災害調查的,按照相關規定成立專項工作組,針對災情及應對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災害影響,查明發生原因,評估災害防治和應急處置效果,總結經驗和教訓以及工作建議,並於災害調查工作組成立之日起60日內形成災害調查報告。
《辦法》明確,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採取“統一組織、分工負責、部門協作、注重實效”的方式開展,調查完成後,評估工作組依據調查報告,採取座談問詢、查閱檔案、走訪核查等方式,重點評估自然災害防治措施、應急管理工作建議採取的具體舉措落實情況及工作成效等。評估工作結束後,工作組要形成評估報告,並報省減災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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