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嚴格拆遷管理的緊急通知

《河南省鄭州市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嚴格拆遷管理的緊急通知》為為了促進城市建設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城市規劃區內房屋拆遷中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堅決制止以城中村改造名義的無序拆遷和建設行為的法規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鄭州市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嚴格拆遷管理的緊急通知
  • 套用類別:城鄉建設
  • 檔案號:鄭建辦147號
  • 發文單位:河南省鄭州市建設委員會
  • 發文日期:2008-11-25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城市建設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城市規劃區內房屋拆遷中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依法行政,嚴格拆遷許可
拆遷管理部門要認真執行拆遷許可的審批程式,對違反城市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沒有拆遷計畫、建設項目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以及拆遷補償資金不落實、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不合理的拆遷項目,不得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不得違反法定程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檔案代替法規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劃變更。
二、嚴格拆遷程式,確保拆遷公開、公正、公平
所有的拆遷項目都必須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嚴格執行房屋拆遷許可、公示、評估、簽訂補償安置協定等程式。堅持拆遷公示制度,全面推進“陽光拆遷”,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特別是在拆遷過程中,堅持政策公開、補償標準公開、安置選擇方式公開、產權調換房源公開、工作程式投訴渠道和評估結果公開,讓被拆遷民眾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和掌握政策,切實維護自身權益。要通過實行陽光操作,保證拆遷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對補償安置達不成協定的,按照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建住房〔2003〕)252號)的規定,嚴格執行調解、行政裁決、聽證、強制拆遷等程式,對拆遷糾紛較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定戶數比例較大的項目,嚴禁強制拆遷。
三、完善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切實維護民眾利益
房屋拆遷補償價格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評估,依據房地產評估價格確定。各部門、各單位和各個拆遷項目不得干預評估或強行確定補償價格。要創新拆遷安置工作思路、確保合理拆遷,拆遷管理部門要加強安置用房的計畫及管理工作,督促各區加快建設拆遷安置小區,使被拆遷民眾能夠選擇自由,及時得到安置,切實滿足民眾意願。同時在拆遷過程中,要加強對困難民眾補助的政策支持力度、照顧扶持弱勢群體,使困難民眾能夠在拆遷中享受更多的實惠,更多的關懷。
四、規範拆遷行為,推進和諧拆遷
拆遷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拆遷單位的資質管理,把好市場準入關,規範拆遷委託行為。未取得城市房屋拆遷單位資格證書的,不得承擔拆遷業務。拆遷人委託拆遷的,應向被委託的拆遷單位出具委託書,並簽訂拆遷委託契約,房屋拆遷單位不得將受委託的拆遷業務轉讓或變相轉讓給其他單位。拆遷人及拆遷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的拆遷程式實施拆遷,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依法行政、規範運作,理解民眾、相信民眾,依靠民眾,切實維護民眾利益。要完善制度,加強培訓、提高拆遷工作人員素質。要按照拆遷規範化要求,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優質服務,確保每一環節服務到位。同時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大力推進依法拆遷、和諧拆遷。
五、做好拆遷信訪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河南省建設廳關於開展城市房屋拆遷信訪評估工作的通知》,我市在進行重大項目拆遷時要進行論證調查和信訪評估,廣泛徵求被拆遷人的意見,認真組織拆遷範圍內的民眾進行聽證,切實保障廣大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聽證權。在信訪評估中,凡是安置方案不落實,拆遷補償資金不到位,多數民眾不贊成、不滿意的項目,要堅決停辦或緩辦。要利用信訪評估及早、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避免矛盾的發生。
各區、各部門要落實拆遷信訪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初信初訪責任制以及拆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和合理要求,積極化解拆遷矛盾和糾紛。對拆遷上訪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對投訴的重點問題、普遍問題和歷史遺留問題認真摸底,主要領導親自組織研究,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制定具體解決方案,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解決,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對被拆遷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不要做不符合規定的許願和亂開“口子”,防止造成“以鬧取勝”的不良影響。
六、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拆遷管理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程式拆遷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對違法違規的拆遷人、拆遷單位和評估機構,要依法嚴厲查處。對野蠻拆遷,嚴重侵犯民眾利益的行為,要堅決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取消拆遷單位相應資格,依法嚴肅處理。
七、做好城中村改造的拆遷工作
城中村改造嚴格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規範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鄭政文〔2007〕103號)檔案執行,保證我市城中村改造依法、健康、有序、又好又快的推進。各區具體負責本區範圍內城中村改造的組織實施,要認真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大監管力度,堅決制止以城中村改造名義的無序拆遷和建設行為。同時,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處理化解因城中村改造產生的信訪案件,切實做好信訪穩定工作。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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