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脫貧人口增收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河南省脫貧人口增收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2023年11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脫貧人口增收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信息,全文內容,

印發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脫貧人口增收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豫政辦〔2023〕61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脫貧人口增收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24日

全文內容

河南省脫貧人口增收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推動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持續穩定增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將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作為根本保障,將增加脫貧人口收入作為根本要求,不斷縮小脫貧人口與其他農民的收入差距,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南實踐貢獻力量。
  (二)工作目標。
  1.保持脫貧人口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收入結構持續最佳化。2023—2025年,全省脫貧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續高於全國脫貧地區平均水平,全省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持續高於全國脫貧人口平均水平。脫貧人口的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財產性收入保持合理增長,持續提高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水平。
  2.縮小脫貧人口與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2023—2025年,確保每年各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縣(市、區)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增速高於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續縮小脫貧人口與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到2025年,全省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與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提升到1∶1.1左右。
  3.解決重點群體收入偏低問題。2023—2025年,人均純收入在全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範圍以內的脫貧人口持續減少,易地搬遷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實現同步增長。到2025年,全省脫貧人口(整戶無勞動能力的兜底保障戶除外)人均純收入力爭達到監測範圍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穩崗就業,增加工資性收入。
  1.組織外出務工就業。發揮“1+6省際勞務協作聯盟”作用,建立健全常態化跨區域崗位信息共享機制,優先為脫貧人口就業提供服務。持續開展“春風行動”,對有轉移就業意願的脫貧人口提供崗位推薦、政策扶持、權益維護等服務。根據需要提供“點對點”送工服務,提升務工組織化程度和外出務工就業規模、質量。持續落實跨省務工交通補貼政策,確保對在外省務工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及以上的脫貧人口應補盡補。鼓勵各地對在縣外省內務工的脫貧人口給予務工交通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使用本級相關資金,根據脫貧人口務工收入情況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鄉村振興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2.推進就近就地就業。開展脫貧人口就業幫扶示範點創建活動,每年認定100個“河南省脫貧人口就業幫扶示範點”,並按照規定給予獎補。加強就業幫扶車間管理運營,持續帶動脫貧勞動力就業。圍繞光伏幫扶電站運維、村級公共服務等領域,合理設定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脫貧人口中的弱勞動力、半勞動力,保障公益性崗位補貼按時足額發放。鼓勵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吸納脫貧勞動力務工,儘量提高項目資金中勞務報酬比例。開展易地搬遷民眾就業幫扶專項行動,推動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搬遷家庭每戶至少一人就業。強化各項穩崗紓困政策落實,加快發展設施農業以及其他能夠吸納更多人員就業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鼓勵各地適當安排財政銜接資金,引導企業吸納更多脫貧人口就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3.提升就業層次。建立脫貧人口就業幫扶台賬,及時掌握就業需求和意向,實現監測分析和幫扶指導全覆蓋。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統籌高素質農民培育、致富帶頭人培訓、鄉村工匠培育等培訓資源,每年力爭實現脫貧人口新增持證10萬人以上,促進脫貧勞動力技能就業、技能增收。開展“雨露計畫+”就業促進行動,幫助“雨露計畫”畢業生實現就業。落實創業補助和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脫貧人口自主創業,幫助返鄉脫貧人口二次就業。2023—2025年,全省脫貧人口務工規模每年穩定在210萬人以上。(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鄉村振興局、教育廳、農業農村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二)大力發展產業,增加生產經營性收入。
  4.持續開展產業發展“十大行動”。開展田園增收行動,支持脫貧地區創建國家和省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大力發展特色種植業,著力提高種植業效益。開展養殖富民行動,發展畜禽、水產養殖和飼草種植,支持養牛大縣培育壯大肉牛、奶牛產業。開展鄉村旅遊行動,支持有條件的脫貧地區打造全域旅遊示範區,到2025年打造400個省級鄉村康養旅遊示範村,優先推薦脫貧地區參選中國美麗鄉村休閒旅遊行精品景點路線。開展電商流通行動,引導電商企業與脫貧地區對接,大力推行線上銷售,提高農產品上行效率,推動農產品銷售規模不斷擴大。開展消費幫扶行動,鼓勵各級預算單位加大消費幫扶力度、定點幫扶單位加大採購脫貧地區農產品力度,促進脫貧地區農產品賣得出、賣得好。開展致富帶頭人培育行動,注重從返鄉創業人員、農村黨員、村幹部中發展和培養致富帶頭人,加大對致富帶頭人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現能人帶動、抱團發展。開展新型經營主體提升行動,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植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全面提升發展質量、經營規模和帶動脫貧人口增收能力。開展龍頭企業帶動行動,大力培育扶持龍頭企業,深化與脫貧地區合作,採取“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方式,有效帶動脫貧民眾參與產業發展實現增收。開展金融助力行動,持續推動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應貸盡貸”,擴大普惠金融以及“精準幫扶企業貸”“富民貸”“富農產業貸”規模,扶持幫帶主體做大做強,為增收富民提供支撐。開展科技支撐行動,持續做好科技特派員以及服務團等選派工作,加大科技項目對脫貧地區的支持力度,促進脫貧地區主導產業發展,實現產業增效、農民增收。(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商務廳、鄉村振興局、科技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5.圍繞“四個一批”發展幫扶產業。對產業鏈條完備且生產經營正常的幫扶產業項目,持續鞏固產業發展成果,推動幫扶產業集聚發展、多元發展、創新發展,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壯大供應鏈,穩定發揮幫帶效用。開展服裝產業“百鎮千村”行動,推動鄉村服裝產業高質量發展,吸納更多幫扶對象就近就地就業。對有一定發展基礎但產業鏈條存在明顯短板弱項的幫扶產業項目,開展強鏈補鏈延鏈行動,促進全鏈條融合發展,提高幫扶產業發展能力和水平。做好設施蔬菜產業項目改造提升試點工作,帶動設施蔬菜產業提質增效。對停產閒置的幫扶產業項目,通過變更經營主體、調整用途、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等方式,採取靈活多樣的經營模式,激活閒置資源和存量資產,提高項目資產使用效益。做好項目資產與農業社會化服務銜接試點工作,拓寬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壯大脫貧地區農業產業。對因市場、政策重大變化或地理條件、氣候環境等因素影響不宜繼續發展的幫扶產業項目,依法依規穩妥處置,同時積極謀劃新項目,確保不影響脫貧人口增收。按照“土特產”思路發展特色優勢產業。鼓勵引導脫貧人口因地制宜發展庭院經濟。(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文化和旅遊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財政廳、審計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6.提高產業發展效益。2023—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每年用於產業的比例分別不低於60%、65%、70%,每個縣(市、區)培育1—3項特色鮮明的優勢幫扶產業。對脫貧攻堅以來由財政資金和幫扶資金支持形成的經營性產業項目建立台賬,完善聯農帶農機制並發揮作用,未建立聯農帶農機制的限期整改落實。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等經營模式,帶動脫貧人口全產業鏈參與生產經營,實現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至少落實1項開發式幫扶措施。加快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區域公用品牌,促進幫扶產業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讓脫貧人口獲得更多的溢價收益。鼓勵通過以效定補、專業合作社帶動等方式加大到戶產業幫扶力度。(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鄉村振興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三)強化政策扶持,增加轉移性收入。
  7.加強兜底保障。落實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縮小城鄉低保差距;以整戶無勞動能力脫貧戶為重點,將符合條件的按照程式納入保障範圍,確保農村低保“應保盡保”。規範完善特困人員認定程式,落實照料監護責任,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照料護理服務,優先為生活不能自理且符合集中供養條件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確保特困供養“應養盡養”。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因病、因殘等剛性支出較大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家庭,及時按照標準和程式給予臨時救助,確保臨時救助“應救盡救”。相關部門要定期開展涉農補貼、補助、獎補等各類資金落實情況核查,確保“應補盡補”。(責任單位:省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殘聯,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8.促進社會幫扶。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要經常入戶,全面掌握脫貧戶家庭情況,在促進增收上發揮更大作用。定點幫扶、校地結對幫扶、市縣結對幫扶等幫扶單位要按照幫扶工作目標任務,結合自身優勢,持續開展各項幫扶活動。紮實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引導民營企業採取多種形式帶動脫貧村、脫貧人口穩定增收。動員社會組織、愛心人士開展防止返貧志願服務,鼓勵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幫扶。(責任單位:省鄉村振興局、教育廳、民政廳、工商聯,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四)推動創新賦能,增加財產性收入。
  9.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依據不同資源稟賦和優勢條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積極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途徑,創新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村集體和民眾增收。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護,督促市場主體及時足額支付租金、兌現分紅,將其納入集體經濟組織收益進行分配,傾斜支持脫貧人口。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高標準農田示範區建設以及其他相關項目建設,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2023—2025年,對確定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扶持對象的村,按照每村不低於50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鄉村振興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10.盤活土地房屋資源。鼓勵引導脫貧人口規範流轉承包地土地經營權,增加流轉收益。探索適合本地實際的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模式,吸引社會資本發展新業態。強化屋頂光伏等權屬到戶的經營性資產項目後續管護和指導,確保穩定發揮項目效益,持續增加脫貧人口財產性收入。(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五)聚焦成本控制,減輕支出負擔。
  11.鞏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成果。落實教育幫扶資助政策,引導社會各界開展助學活動,減輕脫貧家庭就學負擔。完善分類資助參保政策,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功能,落實健康幫扶政策,減輕脫貧人口就醫負擔。落實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機制、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加強動態監測,及時消除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問題隱患,堅持動態清零,減輕脫貧人口負擔。規範易地搬遷安置區社區管理、物業管理等管理方式,減輕易地搬遷脫貧人口負擔。(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12.推進移風易俗。廣泛開展“推進和美鄉村、建設文明家園”行動,健全村規民約以及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等組織,完善鄉村治理體系。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作用,推廣文明實踐志願服務積分激勵機制等做法,通過開展“鄉村光榮榜”選樹、星級文明戶認領、文明家庭創建等活動,大力倡導崇德向善、勤儉節約、孝親養老等社會良好風尚,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推進農村婚俗改革試點和殯葬習俗改革,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堅決抵制鋪張浪費和互相攀比,減輕脫貧人口負擔。(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農業農村廳、民政廳、文化和旅遊廳、鄉村振興局、婦聯,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將增加脫貧人口收入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落實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工作機制和五級書記一起抓、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班負責統籌組織實施,建立脫貧人口增收跟蹤監測機制,協調推進重點任務落實。省級各責任單位要圍繞目標任務,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指導推進力度,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市、縣、鄉級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分類精準施策,實現增收目標。
  (二)強化政策保障。2023—2025年,行業政策調整要優先向脫貧人口傾斜支持,有效防範化解返貧致貧風險。通過統籌相關行業部門財政涉農資金、爭取鄉村振興領域專項債和創新金融幫扶模式等途徑,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發揮商業保險作用,擴大“防貧保”覆蓋面。加強用地保障,在鄉村振興產業幫扶項目用地指標上予以傾斜。強化基層幹部業務培訓,加大現代農民培養力度,有序引導大學畢業生到鄉、能人回鄉、農民工返鄉、企業家入鄉,為促進脫貧人口增收提供人才支撐。及時研究過渡期結束後促進脫貧人口持續增收的政策措施。
  (三)強化日常監測。完善並用好河南省防返貧監測幫扶平台,建立行業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綜合運用數據共享、比對分析等手段,監測收入異常信息。建立常態化排查監測機制,實行村級月排查月研判、鄉級即審即報、縣級月調度。對收入或支出異常的脫貧家庭,根據影響脫貧人口收入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分類建立台賬,一戶一策精準幫扶,及時消除返貧致貧風險。
  (四)強化考核問效。將脫貧人口持續穩定增收情況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督查巡查的主要內容,作為駐村幫扶、定點幫扶、結對幫扶等各類幫扶考核的重點內容,強化結果運用。加強對脫貧人口收益所得情況督導檢查,確保脫貧人口應得收益按時兌現到位。規範收入統計,注重實物工作量與增收成效的對應關係,確保增收數據真實可靠,堅決杜絕“數字增收”等弄虛作假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