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擬申請國家備案建成違規水泥項目名單的公示

根據《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河南省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豫政辦﹝2014﹞44號),我省對手續尚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已建成水泥項目進行了清理整頓。

根據《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河南省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豫政辦﹝2014﹞44號),我省對手續尚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已建成水泥項目進行了清理整頓。
根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上報的對水泥違規建設項目處理意見,按照水泥行業準入條件和相關產業政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的基礎上,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對項目整頓方案進行了會審。
根據審查意見,並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對我省擬申請國家備案的建成違規水泥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月31日—8月6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紀委駐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監察室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需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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