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於2014年8月14日經河南省民政廳批准成立,是全國首家專注於學生安全救助的公募性基金會,行政主管單位是河南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為其業務主管單位。 基金會以“關愛學生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宗旨,業務範圍公開募集資金開展學生安全救助、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獎勵為學生安全做出傑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 外文名:student safety assistance foundation of henan
- 總部地址:鄭州市
- 成立時間:2014年8月14日
- 組織性質:公募性基金會
- 行政主管:河南省民政廳
- 業務主管:省教育廳
發展歷史,業務範圍,公益項目,豫愛同行,豫愛救助,豫愛家園,生命護衛課堂,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2014-11-20
讓我們一起為夢夢加油!
014年11月20、21日兩天,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全員出動,帶領愛心志願者50人次走上鄭州市街頭,為太康縣“小銅女”李夢夢募集救命款。在兩天的募捐中,共去了五個地點,散發了近7000張宣傳頁,為小夢夢募得善款46559.5元。但是,在2014年11月22日,李夢夢血壓(低壓)突降到28,情況十分危急,隨即轉入到重症監護室,並伴有吐血、便血症狀。根據情況需做第二次微創手術,費用大概7萬元左右,面臨著肝臟移植百萬的缺口,這些數字無疑是杯水車薪,希望社會愛心人士,為夢夢早日能夠上學,獻出一份愛心。
2014-12-24
信陽市淮濱縣5萬名中小學生戴上“安全小黃帽”
12月19日,“冬暖—戴上小黃帽,實現安全夢”淮濱縣學生安全小黃帽路隊制啟動儀式暨全省貧困學生“豫愛連親結對”大型公益活動在淮濱縣中心體育館舉行。省安教辦6家成員單位攜手省內多家公益團體、愛心企業及愛心人士,為5萬多名孩子帶來安全和溫暖。
省安教辦、省學生安全教育基金會長期對各類安全事故致傷、致殘的在校學生提供救助,並致力於在全省範圍內全面落實小黃帽路隊制,避免和減少交通事故對學生們的傷害,培養中小學生交通法制觀念,為孩子們上下學安全建立完整的管理和保護機制。
省安教辦、省學生安全教育基金會長期對各類安全事故致傷、致殘的在校學生提供救助,並致力於在全省範圍內全面落實小黃帽路隊制,避免和減少交通事故對學生們的傷害,培養中小學生交通法制觀念,為孩子們上下學安全建立完整的管理和保護機制。
2014-1-27
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走進淮濱暖冬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發61號《國務院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2015年1月27日,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工作人員偕同志願者在臘月寒冬中,再次來到淮濱,為當地的學生送去書籍和保暖衣物。這些愛心物資都是由鄭州龍子湖國小的學生免費捐贈的,他們提出“愛心匯聚力量,真情共築夢想”的口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去幫助這些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學生。希望孩子們在身體取得溫暖的同時,在思想上也能不斷充實,從而感受到來自社會中的濃濃愛意。
2015-03-28
第二十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在鄭州舉辦
3月28日河南省關工委、省公安廳、教育廳、安監局、質監局、省新聞工作者協會、省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以及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在鄭州市區中原萬達廣場、國貿360廣場聯合開展了第20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活動主題主題為“關愛學生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上午9時,來自鄭州多所高校的大學生志願者們在廣場上為過往的行人發放宣傳單頁、講解關愛中小學生安全的相關知識,並組織前來參加活動的廣大市民朋友們在承諾“禮讓學生、平安出行”的活動簽名牆上鄭重的留下了愛心簽名。
2015-05-12
護士節愛心募捐.河南省安全救助基金會
1、2015年5月12日上午9點,在鄭大一附院11號樓5樓重點實驗室舉辦“感恩生命感謝有你”鄭大一附院肝友會攜手公益回報社會聯誼會;
2、當天上午10點,在醫院門診大樓廣場舉辦“白衣天使愛滿人間”第104個國際護士節獻花慰問暨豫愛救助現場募捐活動(全天)。
2015-06-01
生命護衛課堂走進七十三中.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2015年6月1日下午5時,由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攜手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大河報聯合主辦的“生命護衛課堂”公益項目走進鄭州市73中大型公益活動如期舉行,河南省安教辦主任、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負責人張露,中原區教育局副局長侯惠敏,河南警察學院培訓部主任王磊,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理事長崔建光、秘書長蘇軍輝,鄭大一附院護理部主任劉延錦、急診醫學部總護士長王秀玲,以及73中校長孫福增等領導參與了此次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六百多人參加了此次公益課堂。
本次公益活動的主題是“掌握自護急救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來自鄭大一附院的高艷霞博士聲情並茂地向在場師生講授心肺復甦、異物卡喉、溺水救護等多個方面的自護急救相關知識,並與學生進行現場互動。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公益事業部幹事郭成龍就交通安全基本知識給在場學生作了生動實用的普及宣講。
業務範圍
(一)公開募集資金,開展學生安全救助;
(二)學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獎勵為學生安全作出傑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公益項目
根據基金會宗旨和業務範圍,基金會推出“學安救助計畫”,該計畫為我省學生安全救助長期救助幫扶計畫,包括:“豫愛救助”“豫愛家園”“豫愛同行”“生命護衛課堂”四個公益項目。“豫愛救助”旨在救助因遭受各種意外傷害危及生命、致傷致殘的困難學生,幫助他們儘快康復,重返校園;“豫愛家園”旨在豐富留守兒童的課餘、節假日娛樂和生活,彌補留守兒童的安全監管空檔,避免各類安全意外事故對留守兒童的傷害;“豫愛同行”旨在免費為全省學生髮放安全小黃帽,有效避免中小學生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生命護衛課堂”旨在對全省學生安全教育管理人員、老師、家長、學生免費開展學生各種安全知識、自護自救知識系統教育。防患於未然,減少意外事故對學生的傷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歡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社會團體、社會公益組織和愛心人士加入我們,傾豫情、凝大愛,共同關愛學生安全,共創社會和諧。
豫愛同行
項目背景:隨著機動車數量猛增,道路交通參與主體多元化,交通意外事故頻發。據統計,我省平均每年約有2000多名中小學生因交通意外事故傷亡,給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傷痛,影響了社會安定。
項目目標:豫愛同行”旨在免費為學生髮放安全小黃帽,有效避免中小學生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
實施單位: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救助對象:河南省學籍所有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從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安全小黃帽捐贈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材料,學校所在地教育局蓋章有效。
項目內容:一是採用亮黃色醒目面料和3M反光條製成,能在200米之外360度反光反射,高度提醒道路交通參與者注意避讓孩子,有效地預防交通事故和意外突發事故的發生;二是佩戴智慧型電子學生證,家長可每天接收學生到離校安全信息、安全公告等,隨時掌握孩子到離校情況;三是附帶了中小學生交通意外傷害險。如果發生交通意外,可賠付醫療救治費5萬元,燒傷、燙傷、身殘、身故賠付10萬元;四是連結了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綠色救助通道。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撥打免費電話,啟動小黃帽安全救助通道,無需學校和家長繳納任何費用;五是可直接登入河南省小黃帽學生安全網路管理平台,具有自護自救知識、家校互動、安全公告、信息化教學、身份識別等功能。
愛心參與途徑:愛心企業和愛心個人可定向捐贈安全小黃帽公益項目善款;愛心企業和個人可在安全小黃帽上繡印捐贈者LOGO,設立冠名豫愛同行專項基金;可與基金會“學生救助信息資源庫”選擇定向安全小黃帽捐贈學校。
捐贈標準:捐贈善款多少不限,統一納入安全小黃帽捐贈公益項目資金,公開透明,規範管理,由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統籌安排學校接受捐贈,捐贈10萬元可設立冠名豫愛同行。
公益考量評估:河南省藉所有學生和家庭。
豫愛救助
項目背景: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近年來,交通意外、溺水、火災、食物中毒等學生安全意外傷害事件頻發,使學生和家庭突然陷入困境,亟需社會伸出援手,傾豫情,凝大愛,幫助他們渡過難關,讓孩子重返校園,彰顯社會大愛,促進社會和諧。
項目目標:“豫愛救助”旨在救助因遭受各種意外傷害危及生命、致傷致殘的困難學生,幫助他們儘快康復,重返校園。
實施單位: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救助對象:因遭受各種意外傷害危及生命、致傷致殘的困難學生;從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豫愛救助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材料,學籍所在地教育局蓋章有效。
救助標準:視學生傷害情況而定,參加小黃帽路隊制的學生救助不低於10萬元,傷殘嚴重、需要立即救助的聯合媒體和社會力量全面救助。
愛心參與途徑:愛心企業和愛心個人可定向捐贈豫愛救助項目善款;愛心企業和個人可在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設立冠名專項豫愛救助基金;可在基金會“學生救助信息資源庫”選擇面對面長期豫愛結對一幫一救助學生。
捐贈標準:捐贈善款多少不限,統一納入豫愛救助公益項目資金,公開透明,規範管理由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統籌安排需要救助的學生,捐贈5萬元可設立冠名救助基金。
公益考量評估:全省因各種安全意外傷亡致殘的學生和家庭。
豫愛家園
項目背景:河南是一個外出務工大省,留守學生眾多,平時都是年老體弱的祖輩們管理學生,給學生們學習和生活帶來了意想不到的困難和無奈,雙休、節假日更是各種學生群體安全意外傷害事件高發期。留守學生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親情缺失、精神空虛,各種安全意外事故頻發,給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傷痛,影響了社會安定和諧。
項目目標:“豫愛家園”旨在豐富留守兒童的課餘、節假日娛樂和生活,彌補留守兒童的安全監管空檔,避免各類安全意外事故對留守兒童的傷害。
實施單位: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救助對象:河南省所有留守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從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救助建立豫愛家園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材料,學校所在地教育局蓋章有效。
項目內容: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功能相對齊全的以留守兒童為主體的節假日文體娛樂活動中心,豫愛家園以親情連線、圖書繪畫、文體活動、生命護衛課堂、知識競賽、心理講座、小小發明家、國學教育、真愛夢想、豫愛結對等公益活動。依據學生數量,配備相應比例的設施和用品。
建設標準:豫愛家園場地由學校提供,根據場地配備捐贈物品,主要設施及人員:電腦、圖書、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籃球、排球、羽毛球、桌球、足球、電子琴、口琴、美術繪畫用品、跳棋、象棋、軍棋、圍棋、國學教師、心理學老師、發明指導老師、自護自救培訓老師等。
愛心參與途徑:愛心企業和愛心個人可定向捐贈豫愛家園公益項目善款;愛心企業和個人可在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設立冠名豫愛家園;可在基金會“學生救助信息資源庫”選擇面對面長期豫愛結對幫扶學校;愛心人士可以自己的特長、課程、參與豫愛家園公益項目捐贈活動。
捐贈標準:捐贈善款多少不限,統一納入豫愛家園公益項目資金,公開透明,規範、管理,由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統籌安排豫愛家園建設,捐贈5萬元可設立冠名豫愛家園。
公益考量評估:河南省內所有留守兒童和家庭。
生命護衛課堂
項目背景: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復興。隨著社會發展的快節奏、多元化、複雜化,各種安全意外傷害事故已經成為學生的頭號殺手。重複發生的血淋淋的意外傷害事故該引起我們的反思了,公民安全意識淡漠、安全知識缺乏、自護自救能力缺失,從娃娃抓起,全面普及各種安全知識,建立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保護三大體系,為孩子們安全出行保駕護航勢在必行。
項目目標:“生命護衛課堂”旨在:對全省學生安全教育管理人員、老師、家長、學生免費開展學生各種安全知識、自護自救知識系統教育。防患於未然,減少意外事故對學生的傷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實施單位: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培訓對象:河南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團體、社區、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各級學校、幼稚園、校長、園長、安全老師、學生、校車司機等;以團體為單位從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生命護衛課堂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材料,申請單位蓋章有效。
項目內容:以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溺水、食物中毒、公共安全、自護自救、性教育等安全知識為主,由專業團隊進行系統化、規範化、多樣化從娃娃抓起,全民普及各種安全知識,掌握自護自救技能,提高安全防範意思。
愛心參與途徑:愛心企業和愛心個人可定向捐贈生命護衛課堂公益項目善款;愛心企業和個人可在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設立冠名生命護衛課堂專項基金;可在基金會“學生救助信息資源庫”選擇定向捐贈學校。
捐贈標準:捐贈善款多少不限,統一納入生命護衛課堂公益項目資金,公開透明,規範管理,由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統籌安排學校接受捐贈,捐贈5萬元可設立冠名生命護衛課堂專項基金。
公益考量評估:省內全體公民都可以受惠此公益項目。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河南省學生安全救助基金會。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河南省。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關愛學生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肆佰萬元,來源於蘇軍輝個人捐贈。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河南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河南省教育廳。發起單位是河南省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
第六條本基金會的住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政三街5號院6號樓9層。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公開募集資金,開展學生安全救助;
(二)學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獎勵為學生安全作出傑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本基金會由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理事的資格:
(一)贊成本基金會章程並對基金會工作有較大貢獻;
(二)為學生安全願意奉獻愛心;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條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參加理事會議,行使表決權;
(二)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參與決策本基金會重大事項的權利;
(四)有義務遵守本基金會的章程,積極為本基金會工作。
第十二條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設立、合併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設立、合併和終止;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噹噹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相應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商業務主管單位確定;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式。
第十九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原則上不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現職國家工作人員;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員;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選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類似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法、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規定,導致基金會財產損失,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檔案;
(四)處理本會重大事項;
(五)主權使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畫;
(三)擬定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擬定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八)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基金本金利息收入;
(四)投資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
第三十一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捐意圖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規定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歸基金會支配。
第三十四條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學生安全救助;
(二)學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獎勵為學生安全作出傑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五條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法律許可,或經相關部門審批同意的募捐活動;
(二)預計募捐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募捐活動。
(三)一次性10萬以上的投資和業務支出活動。
第三十六條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
第三十九條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第四十條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第四十一條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工作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四條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
(三)基金會因政策調整,需要變更,或與其他類似機構合併;
第四十八條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本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贈、資助、上交、或用於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2014年6月20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