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武陟縣龍泉湖公園總體規劃的批覆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武陟縣龍泉湖公園總體規劃的批覆發布文號是豫建城12號,發布單位是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武陟縣龍泉湖公園總體規劃的批覆
  • 實施地區:河南省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武陟縣龍泉湖公園總體規劃的批覆
城鄉建設
豫建城12號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1-3-31

法規內容

武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你局的請示,我廳於2011年3月份組織專家組對你縣龍泉湖公園總體規劃方案進行了評審。綜合專家組意見,經研究,我廳原則同意龍泉湖公園的總體規劃方案,現就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龍泉湖公園以突出地方文化為主題,強調“以人為本,與自然共存”的理念,形成了集休閒、遊憩、娛樂、健身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公園。公園管理部門要按公園規劃範圍實地標界立樁,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嚴格保護公園綠地不被侵占。
二、堅持以“植物造園”為主的建園方針,地被、喬、灌、花、藤合理種植;嚴格控制建築體量和規模,園林建築占地不得超過公園總面積的3%。
三、要保護好公園內外園林景觀,使園內外環境保持優美、協調一致。公園內各種遊樂設施要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進行安裝,保障安全運營。
四、公園內各項建設都要按照規划進行,分期實施。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內容,公園嚴禁亂占亂建。若有重大修改,需經原規劃審批單位同意。
五、公園管理部門要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要嚴格按照《河南省城市公園綠化達標標準》要求進行建設,不斷提高園林藝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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