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是全省檢察機關的領導機關,接受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省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接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並對其負責,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013年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從2014年1月1日起,對鞏義市、蘭考縣、汝州市、滑縣、長垣縣、鄧州市、永城市、固始縣、鹿邑縣、新蔡縣等10個縣(市)全面實行由省直接管理縣的體制。
此次深化改革的主要內容是調整黨委體制、人大體制、政協體制、法院和檢察院體制、群團體制。在法院、檢察院體制調整方面:設立河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級人民法院、檢察分院的職權,管轄鞏義市、汝州市、鄧州市、永城市、固始縣、鹿邑縣、新蔡縣。濟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河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更名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管轄濟源市、蘭考縣、滑縣、長垣縣。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為省人民檢察院派出機構,由省人民檢察院直接領導。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檢察院
- 性質:省級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 機構設定:政治部,偵監處等
- 現任檢察長:顧雪飛
- 地址:鄭州市鄭汴路東段
- 所屬地:河南鄭州
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
獲得榮譽
黨政領導
工作職責
2、組織領導全院幹警學習中央、省、市、區委、人大、上級院的重要指示,組織領導幹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並主持研究、貫徹、實施。
3、組織領導副檢察長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培養選撥後備幹部,加強班子建設。
4、領導和主持黨組會、檢察長辦公會、檢察委員會和院務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討論決定重要案件和其他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