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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河南省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
省水利廳 省南水北調辦
(2014年9月19日)
為加強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供用水管理,根據《南水北調工程總體規劃》確定的我省多年平均調水量,特制定本方案。
總量指標
國家分配我省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水量指標為37.69億立方米,其中刁河引丹灌區分配水量指標為6億立方米。扣除刁河引丹灌區分配水量和總乾渠輸水損失後,我省受水區各口門分配水量指標共29.94億立方米。
口門分配水量指標
南陽市分配水量指標為39940萬立方米,平頂山市分配水量指標為25000萬立方米,漯河市分配水量指標為10600萬立方米,周口市分配水量指標為10300萬立方米,許昌市分配水量指標為22600萬立方米,鄭州市分配水量指標為54000萬立方米(其中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分配水量指標為9400萬立方米),焦作市分配水量指標為26900萬立方米,新鄉市分配水量指標為39160萬立方米,鶴壁市分配水量指標為16400萬立方米,濮陽市分配水量指標為11900萬立方米,安陽市分配水量指標為28320萬立方米,鄧州市分配水量指標為9200萬立方米,滑縣分配水量指標為5080萬立方米。
相關要求
(一)有關省轄市要將分配的水量指標明確到所轄受水縣(市、區),並報省水利廳、南水北調辦備案。
(二)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南水北調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明確的年度可調水量和口門分配水量指標提出本地年度用水計畫,並報省水利廳、南水北調辦。
(三)省水利廳要根據各地上報的年度用水計畫,商省南水北調辦提出全省年度用水計畫建議,並按要求報水利部,同時抄送有關流域機構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