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平安河南的戰略部署,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區安全和諧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社區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
1.加強社區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大局。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平安河南的重要內容,事關3000多萬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事關社區安全和諧發展,事關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十一五”時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緊緊圍繞並服務於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建設平安河南的戰略部署,加快推進城市社區安全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2.加強社區安全是應對城市安全嚴峻形勢的迫切要求。城市社區經營單位集中,商貿服務活躍,人財物集聚度大、流動性強、成份複雜,事故災害發生頻率高、蔓延快、危害大。隨著經濟社會特別是商貿倉儲、餐飲服務和物流業的迅猛發展,城市用電安全、防火安全、燃氣安全、交通安全等問題日益突出,重特大事故易發、多發,城市社區安全呈現高風險狀態,安全生產形勢嚴峻,迫切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
二、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3.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平安河南大局,堅持服務與監管並舉、規範與提高並重,完善社區安全管理網路,加強社區安全宣傳教育,推進社區安全綜合治理,全面強化社區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努力促進社區安全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4.基本原則。按照“政府指導推動、部門服務監管、基層單位自治、居民民眾自律、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將社區安全納入平安社區建設總體規劃,構建居民自防自治、社區群防群治、部門聯防聯治、相關單位協防協治的工作網路,發揮社區自治主體和居民自律主體作用,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5.主要目標。
――到2007年,基本形成社區安全工作網路,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全面展開,建成一批示範性安全社區;
――到2010年,社區安全管理得到規範,民眾安全素養明顯提高,安全基礎設施相對完備,公共安全切實加強,安全事故發生率有較大幅度下降,60%以上的社區達到安全工作標準;
――到2020年,社區安全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安全狀況根本好轉,職業安全、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全省社區基本達到安全工作標準。
三、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及措施
6、成立城市基層安全生產委員會。城市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定期研究、分析和檢查本轄區安全工作。
7.加強城市街道辦事處安全監管隊伍和社區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城市街道辦事處要明確人員負責轄區內的安全監管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根據社區安全自治管理的需要,明確專職或者兼職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駐社區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設定安全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8.完善社區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社區安全應急預案,建設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社區安全與社會治安、醫療救護等工作的協調,實現險情預警、社會動員、快速反應、應急處理的整體聯動。城市治安巡防員、社區醫療救護人員、保全人員應當掌握一定的安全應急知識和技能,積極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和搶險救援工作。引導、督促社區、樓院、家庭配備滅火器等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
9.建立社區安全協防體系。積極發揮社區治安監控平台作用,加強對社區安全的線上監控和巡迴檢查。大力培育社區安全諮詢服務等中介組織,加強社區安全技術指導。社區民間組織、物業管理機構等單位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為社區安全提供服務。公布安全舉報電話,鼓勵居民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隱患和事故,引導居民自防互助。
10.完善社區安全法規政策體系。針對城市社區安全實際,修訂現有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出台社區安全專項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社區安全工作法制體系。
11.完善社區安全標準體系。制定社區安全公約、公共安全規則及其他安全標準,組織社區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推動社區安全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12.加強基層安全管理人員業務培訓。開展城市街道辦事處、社區安全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增強安全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13.開展全民安全教育,普及應知應會安全常識。在搞好“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等民眾性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結合“六五”普法做好“安全進社區”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板報、安全明白卡等形式,加強安全常識宣傳,使廣大居民和流動人口增強安全自律意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遇險逃生技能。
14.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深入開展“安全進校園”活動,在中小學生中普及安全常識,動員學生參與學校、社區、樓院和家庭的安全宣傳等活動,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一片民眾。
15.加強城市發展安全規劃。城市規劃應當符合有關安全要求,嚴格城市功能分區,嚴禁在重大危險源和易燃易爆場所安全距離內建設公眾聚集場所和居住區,嚴禁違章占壓天然氣、煤氣、原油、成品油等危險物品運輸管線。不得在居住區及其周邊建設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和儲存單位。街道和樓院道路建設應當滿足消防車輛通過等安全要求,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16.加強城市公共設施安全管理。電信、廣播電視、天然氣、自來水、熱力、市政、路政等主管部門或單位應當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設施,加強公共設施管理和巡查,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樓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設備設施,有關單位應當根據職責及時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積極提供便民服務。
17.加強房屋安全管理。學校、幼稚園、醫院、敬老院、教堂、寺廟等單位應當加強對危房的排查治理。依法加強對房屋出租的登記管理,防止將房屋出租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銷售、倉儲的,其周邊應當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加強對臨街門面房的防火管理,嚴禁生產經營單位“二合一”、“多合一”。
18.規範煙花爆竹經營和燃放活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城市要全面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的查禁工作。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城市要嚴格執行煙花爆竹銷售許可制度,統一布點,統一配貨。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現場安全管理,加強交通管制疏導,確保公眾安全。
19.規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對城市液化氣充裝站要合理布局、統一充裝,嚴禁在居住區私自倒罐充裝液化氣。高層建築或者居民樓內的餐飲單位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對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要依法管理,防止泄露、中毒等事故發生。
20.規範大型集會安全管理。舉辦商貿交易會、大型集會和慶典活動必須按要求經過審批和備案,制定安全方案和應急預案,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企業保持安全距離,加強周邊幹道交通管制,控制進場人數總量,嚴格現場管理,確保全全。
21.規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商場、網咖、影劇院、歌舞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按要求配備應急人員和應急器材,制定安全預案並定期演練。嚴禁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期間關閉、堵塞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
22.規範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加強對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進入城區的管制,嚴厲打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載、超速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章行為。加強機動車輛檢修和駕駛人員管理,嚴肅查處車輛帶病上路和酒後駕駛等違章行為。
23.加強社區供用電安全管理。規範社區供電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工作,加強社區供、用電設施的安裝、維修、試驗、進網作業管理,指導居民加強對自有電器的安全檢查,消除供、用電安全隱患。
四、加強對社區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24.加強對社區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提高對做好社區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社區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平安建設布局,列入政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體系,將社區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制定城市社區安全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加強宣傳發動,廣泛動員基層單位和民眾參與社區安全工作。
25.加大政府對社區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加大對社區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社區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專項資金整改、消除公共安全隱患。
26.明確職責,強化監管服務。各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建立社區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結合社區實際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推動城市社區安全發展。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社區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和協調。各級公安、消防、民政、建設(規劃)、交通、電力、質量技術監督、教育、文化、市政等部門應當將監管服務職能進一步向城市社區延伸,認真履行社區安全的歸口監管和服務職責,共同推動社區安全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附屬檔案:城市社區安全工作標準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屬檔案
城市社區安全工作標準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要把社區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平安建設總體部署,將社區安全與其他工作同步計畫、同步安排、同步實施、協調推進。
二、健全管理網路。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社區安全工作。街道辦事處有安全監管人員,社區有安全協管員,居民樓院有兼職安全員。有關人員要具備與社區安全相適應的工作能力。
三、保障辦公條件。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有固定辦公場所,有必需的辦公設備和工具。
四、檔案資料規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路圖、安全工作計畫、安全公約等資料按規定上牆,各種巡查記錄和檔案記錄齊全、規範。
五、細化安全責任。社區居委會與轄區居民樓院、所住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與房屋出租戶(租賃戶)、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保證書,簽訂面達到100%。
六、抓好公共安全。社區內消防栓、窨井蓋、健身器材等公共設施保持完整有效。居民樓院照明、護欄等公用設施符合安全要求。用電規範,杜絕私拉亂扯現象。各類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暢通。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經營、存儲單位與周邊保持安全距離。
七、開展安全檢查。社區居委會要按照上級部署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積極督促居民搞好自查自糾。組織安全協管員、安全員對公共安全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對自身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上級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八、加強安全教育。配合上級搞好“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居民樓院有固定安全宣傳欄,宣傳安全方針政策,普及安全常識,及時進行安全提示。每個家庭有一本安全常識手冊。居民接受安全教育面達90%以上,85%以上的居民掌握安全常識。
九、加強應急救援。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有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組織治安巡防隊員、保全、門衛等人員成立義務應急小分隊,並利用社區監控平台對社區安全實行實時線上監控。
十、受理安全舉報。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居民對事故隱患、安全違法行為及事故的舉報,及時組織核查處理,按要求向上級報告。
十一、規範安全管理。將煙花爆竹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人員密集場所防火安全、集會安全、車輛安全等納入社區居委會安全日常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監督檢查。
十二、安全形勢良好。全年不發生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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