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

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

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文促會)成立於2012年,是由河南省政協、河南省社會科學院主管的全省性、聯合性、非營利性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文化組織,由相關黨政機關及文化領域的專家、學者、企業家和社會活動家等知名人士組成,業務受中華文化促進會的指導。九屆省政協副主席陳義初當選為省文促會第一屆理事會主席,現擁有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5000多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
  • 外文名:Henan 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
  • 名譽主席:王全書鄧永儉楊光喜程道興
  • 主席:陳義初
領導人,理事成員,建設宗旨,業務範圍,組織機構,會員組成,辦公地址,主要活動和工作,組織章程,大事記,

領導人

顧 問(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世顯 大 兵 王鐵創 馮長宇 邢文杰 西中文 呂宏躍 喬國強 任建誼 劉尚武 劉建華 杜新增 李西斌
李金斗 楊柏林 吳合振 吳宏亮 宋鳳仙 宋國卿 張中義 陳鳳喜 林 彬 林景順 周 虹 周新萍 趙九來
趙太安郝天宇 耿開昌 原建國 高友才 郭旭東 郭慶芝 郭國峰 郭俊峰
副主席:王武偉 喬台山 許成祥 孫法智 李 建 宋 報 張 旭 張來安 張樹才 範文章 虎美玲耿玉卿 夏挽群
高天星黃拴江 常法武 翟宗州 熊心宏 魏國正
秘書長王武偉(兼)
副秘書長:王靖文 楊修忠孫茂娜 朱 飛 張占松 申軼浩 麻少恆 王模糊 孟國勇
駐會副秘書長:孫茂娜 朱 飛 趙子健 張占松 王模糊 麻少恆
外宣部部長:葉朝輝
外聯部部長:宋偉傑

理事成員

丁海霞 丁善林 力 剛 於善堂 馬金萍 王 剛 王 興 王 建 王從仁 王玉河 王龍獻 王克俊 王武偉 王玲梅
王曉亞 王景英 王靖文 石保和 石聚領 付建州 朱 飛 劉 可 劉 輝 劉 斌 劉水鎮 劉海程 江 瑋 安陶拴
許成祥孫茂娜 蘇俊雄 李 莉 李 琦 李巨波 李偉華 李會珍 李軍營 李紅麗 李宏濤 李新春 楊運福 楊國飛
時長山 邱道伊 宋軍民 宋松偉 宋寬清 張 鵬 張衛平 張子謙 張書梅 張傳文 張秀菊 張現啟 張榮軒 張樹才
張振風 張曉飛 陳義初 陳常友 範文章 林水昌 岳世斌 岳新愛 金明德 周俊傑 孟慶賢 封國強 趙 影 趙子健
趙紅亮 郜小平 姚紅日 夏挽群 徐克林 高天星 郭艷秋 黃拴江 常 雲 常秀花 常法武 彭民生 董喜娣 焦成功
謝雲龍 蒿軍強 竇雲龍 竇國建 翟宗州 熊心宏 冀 學

建設宗旨

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的辦會宗旨是:弘揚中華文化,傳承華夏文明,加強對外交流,促進中原崛起,致力於發展創新,惠及人民大眾。

業務範圍

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開展旨在與弘揚中華文化有關的展覽、學術會議等活動;
(二)開展與全國各地及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活動,弘揚中華文化;出席、開展各類國內國際文化交流活動;
(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制定獎勵法則,獎勵對發展中華文化事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以及優秀的學術著作和文藝作品;
(四)創辦文化類經濟實體與出版物,活躍文化產業市場;
(五)國內外文化諮詢與培訓;
(六)設立創辦文化發展基金。

組織機構

秘書處
盤古女媧創世文化研究會
易學文化專業委員會
中醫文化專業委員會
洛陽分會
濮陽分會
汝陽分會
周口分會

會員組成

凡擁護本會章程有志於促進中華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河南省內的個人和單位經理事會批准,便可成為本會會員。

辦公地址

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城東路94號華億大廈14樓

主要活動和工作

成立以來,與省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聯合開展“送文化下鄉”活動;
舉辦了“香港明星慈善足球賽大型文藝匯演”,所得善款及物資全部資助貧困山區;
聯合我省多個地市及高校舉辦了七屆“中華文化論壇”,海內外400餘所高校及相關文化研究領域的3000餘名史學界著名專家學者參會,出版發行論文集多輯,現已成為海內外史學研究領域的知名品牌;
與省文化廳共同開展了百部稀有劇種搶救和保護工程;
為加強豫台經濟文化交流,連續舉辦了五屆“兩岸經濟文化論壇”;
為研究和弘揚黃河文化,由我會發起並聯合沿黃9省文促會成功主辦了首屆“黃河文化論壇”;
為弘揚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策劃並舉辦了伊川“二程文化園”開園儀式及西華縣“盤古女媧創世文化祭拜大典”等大型文化活動。
為促進河南文化產業發展,為河南招商引資近千億元;
並與清華大學合作開發建設了“清華紫荊(焦作)科技文化產業園”;
與新聞出版單位合作或共同主辦文化類刊物及電視節目兩檔。
據不完全統計,省文促會自成立以來共開展各項文化活動近百項。
為更好的服務河南文化建設,與河南青年導報發展有限公司於2013年共同發起成立了“河南省華夏文化發展基金會”,為河南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國家及省領導許嘉璐、<羅豪才>、劉偉、毛萬春、徐光春、李肇星、張文台、高占祥、郭庚茂、謝伏瞻、王全書、李亞、陶明倫、趙素萍、張廣智、張亞忠等都曾出席或參加河南文促會活動。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Henan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以下簡稱河南省文促會)。
第二條 河南省文促會是由河南省內社會各界有志於促進中華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個人和單位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河南省文促會的宗旨:弘揚中華文化、傳承華夏文明;加強對外交流、促進中原崛起;致力發展創新、惠及人民大眾。
第四條 河南省文促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社會道德風尚;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河南省委員會、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河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河南省文促會會址設於鄭州。會長、副會長統稱為主席、副主席。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河南省文促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旨在與弘揚中華民族文化有關的展覽、學術會議等活動;
(二)開展與全國各地及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活動,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出席、開展各類國內國際文化交流活動。
(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制定獎勵法則,獎勵對發展中華民族文化事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以及優秀的學術著作和文藝作品。
(四)創辦文化類經濟實體與出版物,活躍文化產業市場。
(五)國內外文化諮詢與培訓。
(六)設立創辦文化發展基金。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擁護本會章程有志於促進中華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河南省內的個人和單位經理事會批准,便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駐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以及其他違法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機關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召開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在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選舉和罷免主席團委員;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委託主席辦公會議吸收或除名本會會員;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理事長(主席)、副理事長(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4年。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出席理事會2 / 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交理事會決定;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主席辦公會議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會員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及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並報社會組織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會組織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2年3月17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會員代表大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大事記

2012年大事記:
1月12日,河南省民政廳正式批准籌備成立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各項籌備工作正式啟動。
1月18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籌備會第一次會議在鄭州召開,籌備組商討成立事宜。
3月1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籌備會第二次會議在省政協召開,會議商討了文促會成立時間、辦會宗旨、章程及選舉辦法等具體事宜。
3月17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一屆一次理事會議暨成立大會在河南省政協隆重舉行。會議通過了《河南省民族文化章程》、《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決議(草案)》,選舉產生了理事會組織機構,聘請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副主任王全書、河南省政協副主席鄧永儉、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楊喜光擔任名譽主席,推舉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義初為首屆主席,張傳文、常法武、範文章、王武偉等16位同志擔任副主席。會上還選舉產生了文促會理事、常務理事、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
3月27至28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主席陳義初一行赴京同中華文化促進會有關領導會晤、學習交流工作。
4月23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申請加入中華文化促進會,並申請更名為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
4月25日,經中華文化促進會研究決定,同意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以團體單位加入中華文化促進會,並批覆同意更名為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同日,由洛陽市人民政府主辦、汝陽縣人民政府承辦的第十一屆河南汝陽杜鵑花節暨炎黃文化節開幕。省文促會執行主席張傳文,副主席常法武、王武偉出席開幕式並參加有關活動。
4月26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召開一屆二次常務理事會議,會上陳義初主席對文促會擬開展的“編撰出版河南文化系列叢書”、“保護和搶救河南地戲曲文化”及啟動“宋學學術研究”、“文促會文化產業項目”等工作做了詳細的指導和布置。會議增選竇國建同志為河南省文促會副主席,增補王琳霞、朱飛、張衛功、竇雲龍為河南省文促會副秘書長。同日,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向河南省民政廳申請更名事宜。
5月中旬,在陳義初主席的親自帶領下,省文促會組成考察團深入汝陽縣考察文化項目建設情況,並就推進與汝陽合作事宜進行洽談對接。在省文促會的推動下,汝陽縣西泰山風景區招商引資取得巨大成功,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企業項目落戶景區。同時還走訪了我會副主席彭民生興辦的工業企業,了解生產情況,幫助解決問題。
5月30日,河南省民政廳批覆同意河南省民族文化促進會更名為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
6月18日,由河南省文化廳支持、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主辦的“送文化下鄉”活動啟動儀式在鄭州舉行。省文促會主席陳義初,省文化廳副廳長李霞出席啟動儀式並作了重要講話。
8月上旬,成功開通“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入口網站”,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和運行,有效擴大了文促會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8月15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召開一屆三次常務理事會議。會議增補馬福立、熊心宏、彭民生三位同志為副主席。
8月中旬,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會刊《中原文化》第一期試刊。
9月1日,河南省文促會主席陳義初一行應邀出席中華文化促進會成立20周年慶典活動。河南省文促會與來自全國各地及海內外34個地區的文促會代表與中外媒體見面,共同發表了《弘揚中華文化六項主張》。本次會議上,中華文化促進會主席高占祥向陳義初同志頒發了中華文化促進會副主席聘書。
9月18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召開中華文化(洛陽)論壇首屆宋學暨程顥程頤國際學術研討會預備會,來自鄭州大學、河南大學、省農科院等我省社科文史類院系,以及二程故里嵩縣、伊川的近30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陳義初主席就如何開好中華文化(洛陽)論壇提出了具體要求。
11月12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召開主席辦公會議,對省文促會成立以來開展的工作進行了回顧和總結,並要求文促會全體人員團結一致、再接再厲,為即將召開的中華文化(洛陽)論壇做好充分的準備。
11月20-22日,由中華文化促進會主辦,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承辦的中華文化(洛陽)首屆宋學暨程顥程頤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洛陽隆重召開,中華文化促進會常務副主席王石,副主席於友先、金堅范,省文促會主席陳義初,省文促會名譽主席、著名企業家程道興等領導參加了會議。開幕式前,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毛萬春會見並宴請與會主要領導及專家學者代表。王石同志在最後總結時,高度評價了這次會議所取得的積極成果。大會還發表了題為《推進宋學研究,繁榮中原文化》的中華文化論壇《洛陽宣言》。
11月26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召開秘書處工作會議,對中華文化(洛陽)論壇首屆宋學暨程顥程頤國際學術研討會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
12月12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主席陳義初一行應邀出席由中華文化促進會、鳳凰衛視主辦的“2012中華文化人物”頒授典禮。陳義初主席為榮獲“2012中華文化人物”稱號的陳薪伊頒獎,並表示祝賀。
12月12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主席陳義初一行參加由中華文化促進會、太平洋文化基金會主辦、北京大學協辦的 “2012 兩岸人文對話——中華文化與世界和平”活動。
12月18日,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王武偉應邀出席杭州中華文化促進會成立大會,並代表海內外34家省、市、區中華文化促進會致賀詞。
12月24日,河南省中華文促會召開主席團擴大會議,會議增補著名企業家郭艷秋為副主席,胡振生、孫茂娜為副秘書長,楊勇為秘書長助理。新增補的副主席、著名企業家郭艷秋為河南省稀有劇種搶救保護工程捐款,執行主席張傳文代表受捐贈方同郭艷秋簽署了捐贈書。
12月24日上午,由河南省中華文化促進會、河南省文化廳主辦,河南省藝術研究院、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承辦的河南省稀有劇種搶救工作啟動暨保護工作座談會在鄭州舉行,河南省文促會主席陳義初,河南省文化廳廳長楊麗萍,河南省文促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王武偉,河南省文化廳副巡視員孫鵬,河南省文促會副主席郭艷秋等領導以及省級以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稀有劇種劇團團長、所在省轄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分管局長,所在縣文化局局長等100多人參加了會議。這標誌著河南省稀有劇種搶救工作正式進入實施階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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