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足球事業發展基金會(原河南建業足球事業發展基金會)是2007年12月正式成立的公募型基金會,目前是我國第一個且唯一一個專門從事足球公益事業的基金會。2009年經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河南省民政廳聯合批准,成為河南省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基金會之一。後經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體育局等有關部門批准,於2012年4月正式更名為河南足球事業發展基金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建業足球事業發展基金會
- 外文名:Football Development Foundation of Henan
- 成立於:2007年12月
- 發起單位:建業集團
- 基金會類型:民間公募型
- 基金範圍:地方性
- 地址:鄭州市航海體育場130室
建設宗旨
業務範圍
主要職責
組織機構
組織章程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服務於我省足球事業,推動河南足球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00萬元,來源於河南樺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捐款。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河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業務主管單位是河南省體育局。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為鄭州市緯四路東段金水花園東區96號樓,郵編:450003。
(一)公開募集資金;
(二)接受來自國(境)內外的捐贈;
(三)辦理基金儲蓄,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基金保值、增值;
(四)設立專項基金,規範基金管理;
(五)支持足球人才培養,支持各類足球公益賽事和相關活動的開展,支持我省足球俱樂部的運營等河南足球事業的發展;
本基金會由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熱心足球事業;
(二)對本基金會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
(三)在社會各界和基金會業務領域中有一定影響的人士。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及理事會共同提名候選人,理事會民主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基金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對基金運作和使用的監督權;
(四)遵守本基金會章程,執行理事會決議;
(五)維護本基金會合法權益;
(六)積極參加本基金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宣傳和履行本基金會宗旨,為推進河南足球事業發展而努力;
(七)完成本基金會交辦的工作。
(一)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並同時向社會公布。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通過不同形式,對足球人才培養、對困難球迷提供資助;
(二)資助有關足球項目,開展足球公益活動;對河南省內的足球俱樂部提供支持;
(三)支付本基金會行政辦公開支及工作人員工資福利;
(四)其它符合有關規定的開支。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面向社會公開募集金額超人民幣壹仟萬元的足球事業專項募捐活動;
(二)足球事業專項活動的支出;
(三)專項足球事業基金的設立和支出;
(四)支持有關足球活動的支出。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