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償款加價,中國古代清朝鹽稅之一。清朝光緒二十八年(1902),河南巡撫奏準每斤加價四文,用以籌還庚子年賠款。
河南償款加價,中國古代清朝鹽稅之一。清朝光緒二十八年(1902),河南巡撫奏準每斤加價四文,用以籌還庚子年賠款。...
安徽償款加價 安徽償款加價,清代鹽稅之一。光緒二十八年(1902),因籌措償款不足,安徽巡撫奏準淮鹽每斤加價二文,每大引折收漕平銀一兩一錢二分五厘,滁來全每小引折收漕平銀九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