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蔚縣礦難瞞報事件

河北蔚縣礦難瞞報事件

2008年7月下旬,河北蔚縣發生一起嚴重礦難,10名記者接受260萬元"封口費後"將時間瞞報。10名記者已分別獲刑。有知情人士透露,在被封口的記者中,有能量的“大魚”在積極“活動”後順利逃脫,而十多個“小魚”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基本介紹

簡介,有知情人士透露,處理,

簡介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李家窪煤礦新井發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事故發生後,礦主隱瞞不報、轉移屍體、破壞現場、銷毀證據、收買記者、高額賠償遇難者家屬;河北省蔚縣和南留莊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部分工作人員組織或參與瞞報。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9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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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下旬,國務院的批覆認定,這是一起非法盜採國家資源、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惡意瞞報的責任事故。66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蔚縣縣委書記李宏興、縣長祁建華、蔚縣煤炭工業安全管理局局長平川、蔚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張建國、蔚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劉亮、張家口市安全監管局局長高繼存、蔚縣李家窪煤礦開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奎等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發生後,有多家媒體單位的記者採訪,要求了解報導事故情況。為瞞報事故,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用於收買記者。初步查明,10名記者涉嫌犯罪,待司法機關作出決定後,一併由黨的紀律檢察機關、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理。

有知情人士透露

在被封口的記者中,有能量的“大魚”在積極“活動”後順利逃脫,而十多個“小魚”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網路報》記者關鍵,是在蔚縣“7·14礦難”中收取“封口費”且被廣泛報導的記者之一。據記者調查核實,2008年7月下旬,關鍵給張家口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常毅峰送去了李家窪礦難的採訪樣稿,要求其核實。之後,張家口市煤監局局長杜建學、蔚縣副縣長王鳳忠均看了這份樣稿。7月29日,王鳳忠等人找到常毅峰,請求其出面,阻止記者報導蔚縣礦難,常答應幫忙。此後幾天,常與該報總編輯聯繫,最終以做25萬元專版廣告為條件,換取對方不再報導蔚縣礦難。
《網路報》總編輯任鵬宇證實,張家口市委宣傳部曾在《網路報》做過有關蔚縣的兩個整版廣告,作者即為關鍵。2008年12月1日,關鍵在山西太原一家酒店被幾名不明身份的人帶走。2009年春節前夕,關鍵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儘管公開信息顯示,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已於2009年9月對蔡國海作出了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的判決,但2010年1月26日,記者還是在中國記者網的“記者證查驗系統”中找到了蔡國海的名字。查詢結果顯示,蔡國海的記者證辦證日期為2009年8月,並通過了這一年的年度核驗。在中國記者網“新聞機構”查詢系統中,蔡國海仍是《消費日報》河北記者站的記者。
記者隨後撥通了蔡國海的電話,一聽記者想了解蔚縣方面的情況,蔡國海便迅速掛斷了電話。

處理

通報顯示,目前,已有四十八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公職人員二十四人,包括處級七名、科級以下十七名。此外,河北省還對張家口市、蔚縣十八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蔚縣縣委原宣傳部部長、副部長、新聞科副科長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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