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

《河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4月0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
  • 發布單位:2012年04月05日
  • 發布日期:河北省民政廳
  • 主題分類:民政、扶貧、救災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減災委各成員單位:
根據《國家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國減發〔2011〕2號),省減災委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減災委員會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
為貫徹《國家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和《河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 (201O一2020年)》,促進我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健康發展,結合我省防災減災的實際需要,制定本規劃。
一、序言
我省是自然災害較為嚴重的省份之一,乾旱、風雹、洪澇、滑坡、土石流、雪災、病蟲害、火災等自然災害給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隨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擴大,我省現代化建設的進程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加速,災害系統將變得更加複雜,災害風險更為突出,防災減災的難度更大。面對嚴峻的災害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進一步加強防災減災工作,顯著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防災減災是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重要內容,也是各級政府的職責所在。近年來,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防災減災的法制和體制、機制建設,努力推進防災減災各項能力建設,動員社會廣泛參與,不斷推進防災減災事業發展。當前,我省正處在實現富民強省戰略目標的關鍵階段,建立比較完善的防災減災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大幅提升防災減災能力,顯著增強公民防災減災意識和技能,明顯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我們必須建立一支高水平、多類型、專業化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經過多年發展,我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才隊伍總體規模不斷擴大,人才隊伍結構不斷最佳化、人才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顯著提高、人才隊伍專業化建設受到廣泛重視。但由於多種原因,當前我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與兄弟省份相比仍有較大差距,與我省防災減災事業發展需要也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主要是:人才短缺現象較為明顯,人才結構需要進一步最佳化、人才專業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人才隊伍建設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性障礙,等等。
未來十年,是我省防災減災事業發展的重要歷史時期,也是防災減災人才發展的關鍵時期。面對新形勢和新任務,我們必須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適應我省防災減災事業發展的需要,堅定不移地走人才減災之路,推動我省綜合防災減災戰略更好地實施,科學規劃、深化改革、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不斷提升我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整體實力,為構建和諧河北,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2010-2020年我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為統領,以防災減災事業需要為導向,以人才隊伍專業化建設為主線,以人才隊伍建設作為提高我省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的重點,全面加強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防災減災工作人才隊伍,為維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防災減災人才發展要在政府主導下,廣泛吸收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2、強化核心,穩固基礎。建設具有複合型素質的高級災害管理人才隊伍、精通專業理論及技術的專家隊伍和具備精湛操作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同時,確保有一支從事災害日常監測預報、應急救助的基層專業人才隊伍,作為防災減災重要的基礎性力量。
4、統籌協調,合理配置。強化政府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和統籌協調的職能,建立高效的組織體制和工作機制,協調處理好省與地市、政府與行業、政府與社會等關係,合理配置防災減災人才資源。在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三級綜合防災減災部門積極協調,逐級推動,使三個層次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均衡發展。
4、專兼結合,分類管理。在加強專職人才隊伍建設的同時,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兼職人才的作用。根據專、兼職人才的不同特點,在吸引、培養、使用、激勵、保障等方面實行分類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專、兼職人才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積極性。
三、戰略目標與總體要求
(一)人才隊伍建設總體目標
根據我省自然災害發展趨勢和防災減災工作的實際需要,未來十年,我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整體性開發防災減災人才資源,擴充隊伍總量,最佳化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完善隊伍管理,形成以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為骨幹力量,以各類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為突擊力量,以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
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我省防災減災人才資源總量,2015年達到14.5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21萬人左右。每百萬人口中擁有的防災減災人才資源數量,2020年達到3000人左右; 每百萬人口中擁有的專業搶險救援(災)工作人員數量,2020年達到1000人左右。
人才結構更加合理。科研與教學人才、工程與技術人才、專業救援(災)人才、行政管理人才資源數量在防災減災人才資源總量中所占的比例,2020年分別為1.5%、58%、31%和9.5%左右。
(二)人才隊伍建設具體目標
科研與教學人才隊伍目標。建設從事自然災害形成機理、發生過程、時空分布、防禦對策等科學研究的科研人才隊伍,以及從事培養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程、緊急醫療救援、災害管理等學科人才的教學人才隊伍。全省科研與教學人才資源總量,2015年達到0.21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0.3萬人左右。
工程與技術人才隊伍目標。培養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防災工程設計、災害應急設備研製、防災減災產品開發、災害風險評估、災害風險轉移、災害信息管理、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工程與技術人才隊伍。全省工程與技術人才資源總量,2015年達到8.4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12萬人左右。
專業救援(災)人才隊伍目標。打造專門從事防汛抗旱、地震救援、海上搜救、消防、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援、緊急醫療救援、動植物重大疫情處置等工作的專業救援(災)人才隊伍。全省專業救援(災)人才資源總量,2015年達到4.5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6.6萬人左右。
行政管理人才隊伍目標。造就具有危機管理和應急決策能力,善於制定防災減災政策、編制防災減災規劃、制定防災減災技術標準、編制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組織救災力量、調運救災物資、組織災情評估和災情發布、指導救災捐贈、組織恢復重建、開展減災宣傳和技術培訓等工作的複合型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全省行政管理人才資源總量,2015年達到1.4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2.1萬人左右。
(三)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要求
2010-2020年,全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的總體要求是:隊伍健全,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制度完善,效能顯著。
1、隊伍健全
(1)增加專職人才隊伍總量。根據防災減災工作的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各級政府防災減災部門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職數,重點增加災害管理、專業救援、應急救助、監測預報、災情評估等崗位和職數。
(2)充實高層次專家隊伍。重點加強災害管理、災害機理研究、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災害風險與損失評估、緊急醫療救援、關鍵技術和設備開發等重要領域的專家隊伍建設,建立首席專家制度,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建立和完善地震、氣象、海洋、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安監、測繪地理信息等各類專家的信息庫,健全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高層次專家的輔助決策作用。
(3)建立專業素質高、反應速度快的職業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為了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多災並發情況,在加強各部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建立各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領導和協調機制,形成共同參與、協調有序、功能強大的綜合應急救援系統。
(4)發展社會應急救援人才隊伍。推進具有災害高風險的企事業單位組建專、兼職災害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標準配備專、兼職人員和救援技術裝備,重點抓好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社會團體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應急救援隊伍;依託城鄉社區建立形式多樣的志願者應急救援隊伍。
(5)建立穩定的基層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在全省城鄉社區大力加強社區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普遍設立災害信息員崗位,並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大力推動防災減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通過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防災減災社會工作人才和志願者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2、結構合理
(1)層級結構。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的情況和各地區、各部門防災減災工作的需要,實現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在省、市、縣(市、區)和基層的合理分布。
(2)專業結構。根據防災減災專業發展需求,針對災前、災中和災後管理過程的需要,重點加強災害風險評估、災害監測預警、災害應急管理、緊急醫療救援、災害損失評估、災害法律援助、災害心理干預等方面的崗位開發,形成門類齊備、配置合理的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
(3)能級結構。加強防災減災重點領域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學術帶頭人和高技能人才隊伍的開發,充實基層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立適應防災減災工作特點的人才隊伍能級結構。
(4)年齡結構。加強防災減災後備人才的培養力度,不斷最佳化隊伍的年齡結構,逐步實現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年輕化。
3、素質優良
(1)提高管理人員的災害綜合管理能力。重點加強各級行政管理人員的應急指揮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專業管理能力。
(2)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開展日常專業訓練和應急救援聯合演練,不斷提高專業救援隊伍、軍隊、武警和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能力。
(3)建立專業化、高素質的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加強繼續教育,不斷增強高層次專業人員的研究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不斷提高基層專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
(4)建立素質較高的社會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立和完善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的培訓體系,制定防災減災工作上崗培訓制度和培訓標準,開發培訓教材,定期舉辦培訓活動,不斷提高社會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4、制度完善
(1)形成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人才隊伍管理體制。將減災防災人才隊伍建設納入人才戰略規劃;建立健全各類防災減災人才的管理制度,不斷創新管理方式。
(2)構建由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在職培訓等協同配合的防災減災專業人才培養和能力開發制度體系;建立完善的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培訓制度體系。
(3)推進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法制化。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軍隊、武警及公民的防災減災責任與義務,建立健全防災減災社會動員、社會參與的政策和制度。
5、效能顯著
(1)不斷提高防災減災工作成效。在災前預防預測、災中應急救助、災後恢復重建等工作中充分發揮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作用。建立健全專家參與防災減災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防災減災工作的科學決策水平、自然災害預報與預警水平和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能力,保證應急救援隊伍和救災物資及時到達受災地,保證及時為緊急轉移安置災民提供吃穿住和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保障,保證災害損毀民房恢復重建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標準,使全省防災減災各項工作達到預期的目標要求。
(2)產生一批防災減災研究成果。在防災減災學科領域產生一批具有全國領先水平的基礎理論與套用科學研究成果;在防災減災專用設備、實用技術的研發中產生一批填補國內、省內空白的創新成果。
(3)能夠適應參與全國防災減災工作的需要。根據全國災害形勢的客觀需要,積極參與全國防災減災行動,增強防災減災的合作能力。
(4)防災減災普及教育培訓成效顯著。擴大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建設規模,建立省及地方防災減災培訓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社會培訓資源,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使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明顯增強。
四、發展重點
防災減災急需緊缺人才是現有人員在數量或質量上不能滿足當前防災減災工作需求,或當前尚無需求但未來發展有需求,或與先進省份相比尚有差距的領域的人,是我省防災減災人才培養的重點。我省防災減災急需緊缺人才總量,2015年達到1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1.5萬人左右。各類急需緊缺人才發展目標如下:
防災減災急需緊缺人才一覽表
急需緊缺人才類別
現有規模
(2009年)
發展目標(新增)
2015年(人)
2020年(人)

預報與預警人才
1500
700
1200
搶險救災及專業救援(災)人才
10000
3000
5000
防災減災工程設計管理人才
30
50
80
災害政策分析、損失與風險評估人才
1100
800
1200
防災減災技術培訓人才
50
150
200





(一)預報與預警人才
根據我省完善氣象、水文、地震、地質、生物、海洋和環境等監測站網,建設“天-地-現場”一體化立體監測體系以及綜合集成套用的需要,加強科研機構與業務運行機構、專業部門與綜合減災部門的聯合,制定項目、基地與人才隊伍相結合的具體措施,通過部門培養、院校深造、人才引進等方式,培養一批掌握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的預報預警人才。預報與預警人才,2015年達到2200人左右,2020年達到2700人左右。
(二)搶險救災及專業救援(災)人才
根據國家和省加強搶險救災工作隊伍和軍隊、武警、公安消防部隊等骨幹救援隊伍及專業救援隊伍建設的要求,依據各類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特徵,通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模式,以及建立大型培訓基地開展專業培訓等方式,培養一批救援經驗豐富,能夠解決搶險救災、災害防控和救援等關鍵問題的指揮調度和專業技術人才。搶險救災及專業救援(災)人才,2015年達到1.3萬人左右,2020年達到1.5萬人左右。
(三)防災減災工程設計管理人才
根據綜合減災、防汛抗旱、防震減災、防風防潮、防火防雷、生態建設、監測預警預報、巨災應急、恢復重建等一系列重大防災減災工程的需要,依託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國際學術交流合作項目,培養一批理念先進、經驗豐富的防災減災工程設計管理人才。防災減災工程設計管理人才,2015年達到 80人左右,2020年達到100人左右。
(四)災害政策分析、損失與風險評估人才
根據我國重大自然災害頻發、災害風險增大、災害引發社會問題凸顯等對跨學科的綜合損失與風險評估以及政策分析人才的需求,通過防災減災部門與科研機構聯合共建研究基地、設立專家委員會等形式,形成一批具有國際視野、戰略決策與風險管理能力,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等多學科的複合型人才。災害政策分析、損失與風險評估人才,2015年達到2000人左右,2020年達到2300人左右。
(五)防災減災技術培訓人才
根據我省防災減災事業發展對防災減災人才能力提升以及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技能提高的需求,通過設立職業資格認證制度,採取專兼職相結合等形式,依託防災減災部門、國內外高級培訓機構、防災減災科研院所及有關社會團體等,建立懂需求、懂業務、懂管理的防災減災技術培訓人才隊伍。防災減災技術培訓人才,2015年達到200人左右,2020年達到250人左右。
五、主要任務與重點工程
(一)主要任務
1、編制人才規劃
各設區市要在調查統計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數量和分布等基礎數據、基本摸清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底數、綜合評估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基本現狀、對自然災害的發展趨勢和防災減災人才的需求作出科學預測的基礎上,根據《河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的總體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形成全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2、最佳化管理隊伍
對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防災減災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強化災害管理培訓,使之了解災害發生及分布規律,熟悉防災減災業務,掌握災害應急處置本領;要開發職業化、高層次、複合型的災害管理人才,提高災害管理的專業化、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3、健全專業隊伍
根據災害地域分布、災害種類特性、行政區劃、行政層級、行業管理的需要,按照保證需要、科學整合、節約成本、專兼結合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門與軍隊、武警、企事業單位等相互配合,逐步健全適應防災減災各環節需要的專業人才隊伍。
4、強化突擊隊伍
根據軍隊、武警、公安消防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等突擊隊伍組織整齊、紀律嚴明、作風優良、調動及時、行動迅速等特點,有效開發應急隊伍中的人才資源,充分發揮在搶險救災中的骨幹作用。
5、加強基層隊伍
根據一線隊伍鄰近災區、分散居住、身份不同、素質各異等特點,採取有效的組織形式整合人才資源,採用有針對性的方式開展培訓演練活動,實行靈活多樣的津貼、補貼等激勵制度,最大限度地開發基層隊伍人才資源,充實兼職隊伍,提高基層隊伍能力並充分發揮作用。
6、發展志願隊伍
根據志願者隊伍中的人才種類齊全、熱心公益、無私奉獻的特性,依託城鄉社區、共青團組織、紅十字會等,組織志願者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演練活動,使志願者了解防災減災的基本知識,熟悉防災減災的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和協作方式,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能,以適合應對災害的需要。
(二)重點工程
1、防災減災人才高等教育工程
把防災減災人才培養納入高等教育體系。充分利用高校的減災研究與學科建設,從學科、學位和專業等方面培養多層次防災減災研究及套用型人才,實現人才的可持續培養; 加強防災減災學科體系建設,制定適合我國多層次防災減災人才培養目標的課程設定和教學標準。到2015年,建立從專科、本科到碩士的防災減災專業教育體系,建立比較規範的防災減災專業教學管理制度,在有條件的大學開設防災減災課程或專業。
2、防災減災專家隊伍建設工程
省及各設區市政府可設立防災減災專家委員會或專家組;開展專家信息收集、分類、建檔工作,建立相應資料庫,逐步完善專家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分級分類、覆蓋全省的防災減災專家資源信息網路;建立災情會商、研判、災區現場評估等專家參與防災減災的工作機制;通過現有渠道合理安排專家的工作經費和科研經費; 通過項目或課題委託的方式支持專家開展工作。到2020年,省政府、各設區市政府建立防災減災專家委員會或專家組,推動有條件的縣(市)級政府建立防災減災專家委員會或專家組。
3、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程
根據災害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整合現有應急隊伍資源,調整應急救援隊伍的布局與數量。強化公安、武警和軍隊等骨幹力量的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專業隊伍處置能力建設,推進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大力發展應急志願者隊伍,鼓勵有條件的社會團體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到2015年,形成比較完善的以公安、武警、軍隊為骨幹和突擊力量,以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應急志願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
4、基層防災減災隊伍建設工程
根據我省政府加強防災減災專業隊伍培育和發展的要求,大力推進社區防災減災專業隊伍、災害信息員隊伍和防災減災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社區建立健全防災減災專業人才的培養、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和鼓勵專業人才參與社區防災減災。制定鼓勵性政策,通過財政支持等方式推動各設區市、縣(市、區)加快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研究制定防災減災志願者服務的指導意見和防災減災志願者培訓規劃,建立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的聯合培訓機制,促進防災減災志願者隊伍的發展和壯大,全面提高志願者的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到2020年,95%的城鄉社區建立社區防災減災專業隊伍和防災減災志願者隊伍,100%的城鄉社區建成裝備精良、崗位明確、功能多樣、職業規範、一專多能的災害信息員隊伍,通過職業資格認證的災害信息員總數達到 2萬人。
5、防災減災管理人才隊伍能力提升工程
把政府主管領導應急管理能力培訓納入各級組織部門幹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全省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要根據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把防災減災教育作為幹部培訓的必修課程。防災減災部門要制定本系統業務幹部的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組織針對系統內業務幹部的專題防災減災業務培訓。不定期組織多災易災地區的防災減災業務幹部參加單災種的防災減災專題培訓班。
6、社區防災減災培訓者培訓工程
根據我省加強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的要求,有計畫分階段地開展社區防災減災培訓者培訓工作。建立社會參與培訓的工作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參與和支持社區防災減災培訓者培訓工程的實施。到2015年,每年為全省農村社區培訓培訓者約1萬人,為城市社區培訓培訓者約2萬人;到2020年,每年為全省農村社區培訓培訓者約1.5萬人,為城市社區培訓培訓者約3萬人。
7、校園防災減災推動者培訓工程
將中國小校長和幼稚園園長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普及培訓納入全省教育系統幹部培訓規劃,在中國小校長和幼稚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和提高培訓中開設有關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的專門課程,或開展防災減災專題培訓。
8、培訓演練基地建設工程
根據我省綜合減災規劃關於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的總體要求,在充分發揮已有防災減災科普和培訓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建立針對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防災減災人員和防災減災志願者的綜合減災培訓教育基地。利用國家現有的應急救援設施,增加必要的教學培訓設備,開展培訓演練工作。到2015年,建成省級綜合減災培訓教育基地;鼓勵各設區市建立綜合減災培訓教育基地。
9、防災減災人才信息管理工程
推進防災減災人才信息系統建設,為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政策制定、人員培訓等提供適時準確的數據信息服務,為防災減災人才的規劃、管理、使用、評價和激勵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到2015年,正式建立由省統計局審批制發的防災減災人才資源統計制度;在全省範圍內建成技術手段先進、規範標準統一、動態維護管理、查詢方便快捷、多級多層套用的防災減災人才信息系統。
六、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
全面推進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法制化進程,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為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法制保障。在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法律法規中增加防災減災主管部門和綜合協調管理機構在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上的職責範圍和工作內容;規範防災減災人才培養、使用、配置、考核、職業資格、工資保障及獎勵等各項工作;明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軍隊、武警及公民的防災減災責任與義務;明確防災減災專家隊伍建設、管理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基層隊伍建設、志願者隊伍建設、培訓演練基地建設等建設資金的來源、種類和劃分標準、預算和決算辦法、撥付程式、財政轉移支付方法以及管理制度等。
(二)制度保障
1、健全防災減災人才培養制度
適應防災減災工作需要,完善防災減災學科體系建設,具備培養防災減災人才條件的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要設定防災減災專業學科和學位體系,加快培養防災減災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實行科學的防災減災用人制度
創造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實現固定用人與流動用人相結合、長期任用與短期任用相結合、專職任用與兼職任用相結合。省防災減災主管部門設定防災減災專家職位,實行職位聘任制度。
3、建立防災減災職業資格制度
提高防災減災人才管理的規範化水平,對災害管理、監測預報、緊急救援等專業人才實行職業準入制度,設立災害評估師、災害信息師等執(職)業資格序列。
4、健全防災減災保險等保障制度
提高防災減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對在危險區域、危險時段從事災害監測預警和參與搶險救援的人員實行保險制度。明確防災減災人員,特別是搶險救災人員、志願者傷殘撫恤等方面的規定。
5、完善防災減災人才配置制度
建立防災減災人才需求預測機制,加強對防災減災緊缺人才的政府巨觀調控力度。發揮政府、社會和市場的作用,加快防災減災人才合理流動,促進防災減災人才的最佳化配置。重視防災減災產業化發展,帶動防災減災產業化人才隊伍的培育和發展。
6、建立健全防災減災人才獎勵制度
鼓勵防災減災科技人員勇於實現科技創新,鼓勵一線工作人員忠於職守,鼓勵搶險救災人員英勇無畏,對有效預報災害、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災害損失等方面取得優秀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專業技術貢獻的人員,以及搶險救災模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三)組織保障
1、發揮各級黨委的領導作用
各級黨委要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把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作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將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列入議事日程,發揮統領全局、協調各方的優勢作用,切實提高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水平。
2、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
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統籌安排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目標責任制,大力建設專業化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之間的防災減災人才支援協作機制,保證受災地區能夠及時得到其他地區防災減災人才的支援。
3、發揮綜合協調機構和防災減災部門的職能作用
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構要指導、協調、監督各防災減災部門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各防災減災部門要將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列入工作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健全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應對特定災害的人才資源組織平台。
4、發揮武裝力量的重要作用
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在抓好自身常規訓練的同時強化防災減災訓練;積極配合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培訓和演練;以現有搶險救災專業隊伍為基礎,根據地方部門的實際需要增設搶險救援專業隊伍。
5、發揮企事業單位的配合作用
企事業單位要定期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鼓勵員工兼職從事防災減災工作,有條件的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各級黨政幹部培訓機構要發揮自身優勢,開設防災減災培訓課程,對高層災害管理人才實行定期輪訓。具備培養防災減災人才條件的中、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要擔負防災減災社會職責,為教師和科研人員參與防災減災工作創造條件,整合智力資源設定防災減災專業學科和學位體系。
6、發揮基層組織的基礎作用
建立和完善基層防災減災機構,充分發揮基層防災減災機構在基層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災害救助、社區減災等方面的作用。城市社區和村民自治組織要配合各級政府防災減災主管部門建立健全防災減災基層組織,積極動員居民和村民參與災害監測、預報和救災工作,配合專業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培訓工作,災害多發地區要重點建立實施快捷自救的工作機制。
7、發揮社會組織的參與作用
社會組織要自覺納入國家防災減災體系,結合自身特點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防災減災培訓,鼓勵會員和成員參與防災減災工作。積極引導協調社會聲譽好、公信力強、具有廣泛民眾基礎的公益社團組織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四)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能,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許可權,加大對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別負擔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須由政府負擔的經費。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相結合的多元化防災減災人才培養資金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在人才培養投入上的導向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組織對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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