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邯鄲市環境監理工作暫行辦法》等七部規章的決定

7、邯鄲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2002年12月2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86號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邯鄲市環境監理工作暫行辦法》等七部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邯鄲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09.30
  • 實施時間:2007.09.30
經2007年9月1日第60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廢止以下七部規章:
1、邯鄲市環境監理工作暫行辦法(1992年11月23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26號公布,2002年10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修正)
2、邯鄲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規定(1994年4月1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36號公布)
3、邯鄲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細則(1994年5月7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38號公布)
4、邯鄲市技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6月2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67號公布,2002年10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修正)
5、邯鄲市客運出租汽車治安管理規定(1999年4月1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公布)
6、邯鄲市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辦法(1999年12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公布)
7、邯鄲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2002年12月2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86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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