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工作成績,
主要職能
(一)依法承擔全省草原保護的執法工作;負責查處破壞草原的重大案件;負責對地方草原監理工作的指導、協調;負責草原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全省草原監理系統的人員培訓。
(二)協助有關部門協調和處理跨地區的草原所有權、使用權爭議。
(三)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省草畜平衡工作,擬定草原載畜量標準,組織核定草原載畜量。
(四)組織編制全省草原資源與動態監測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指導全省草原面積、生長能力、生態環境狀況及草原保護與建設效益的監測、測報;組織省級草原資源與生態監測和預警體系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草原資源與生態監測報告;承擔全省草原資源的調查和普查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省草原防火、鼠蟲害及其他草原自然災害預警和防災、減災工作。
(六)負責全省草原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工作及草原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省牧草種子及草坪草種子質量的檢驗及病蟲害檢疫,草產品的質量檢測檢驗及質量認證;承辦草原及飼草飼料高新技術引進和示範推廣。
(八)負責全省草原保護和建設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機構設定
站長1人,副站長2人,設有業務科、草原防火辦、牧草種子質檢中心、辦公室。
工作成績
建站以來,先後參與承擔了“華北農牧交錯帶高效草地畜牧業技術研究與推廣”、“優質牧草種子高產豐產技術研究”、國家跨越計畫“優質高產牧草生產配套技術研究”等重點課題的研究和成果推廣,並出色地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全省草地資源質量監測任務;組織實施了國家重點生態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累計推廣人工種草1100萬畝、草地圍欄封育940萬畝、飛播牧草84萬畝、種子田建設18萬畝、禁牧舍飼2100萬畝,草地植被明顯恢復,沙塵暴基本得到遏制;建立健全了草原防火、鼠蟲害預警系統和應急處置機制,連續5年沒有發生等級以上草原火災、每年減少因鼠蟲害導致的牧草損失24900萬公斤,折合5060萬元,2005年被評為“全國草原防火工作先進單位”;健全了草原承包制度,確認發放草原使用證18.3萬本;加強了草原執法力度,查處破壞草原植被和生產設施等各類違法案件142起,挽回經濟損失295萬元,維護了草原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主持制定了全省10個草地保護與建設技術規程,並連續成功舉辦了1997~2003年七屆河北省畜牧交易大會,為推動全省畜牧業發展、提高畜牧業地位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