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網路志願者聯盟是全省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各個網路個人和團體組成的民眾團體,是全省性非營利的社會組織,是河北省志願者協會的下屬組織。本協會隸屬河北志願者協會,是在團省委的領導下,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網路志願者聯盟
- 準則:關愛、平等、互助
- 成員:QQ群團體組織和網路個人
- 屬性:全省性非營利的社會組織
聯盟宗旨,業務範圍,聯盟成員,典型成員,成員條件,加入程式,成員權利,成員義務,組織機構,大會職權,機構名單,委員會職權,管理模式,活動模式,活動內容,資金管理,財產處理,
聯盟宗旨
通過網路凝聚志願者隊伍,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培養廣大民眾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 為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完善社會保障服務體系,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業務範圍
(一)組織、整合全省網路志願者的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全省網路志願者組織開展工作,促進網路志願者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為大型活動、社區建設、搶險救災等公益活動提供志願服務。
(三)對具有特殊困難和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四)對網路志願者進行業務和素質培訓,對網路志願者活動提供指導。
(五)負責團省委志願者工作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盟成員
本聯盟成員包括QQ群團體組織和網路個人。
典型成員
成員條件
(一)個人盟員要求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網路團體必須愛國,無反黨反人民活動;
(二)擁護聯盟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聯盟的意願;
(四)有志願服務的熱情和能力。
加入程式
(一)在網上提交加入聯盟QQ群申請;並在志願服務網填寫註冊;
(二)經各地市聯盟分群討論負責人確認通過;
(三)由聯盟配發網路標示。
成員權利
(一)享有本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聯盟工作提出建議,進行批評和監督的權力;
(三)參加本聯盟的活動和獨立開展志願工作
(四)請求本聯盟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力;
(五)獲得志願者協會,及本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六)入盟自願,退盟自由。
成員義務
(一)遵守本聯盟的章程;
(二)執行本聯盟的決議;
(三)承擔和完成本聯盟交辦的各項任務;
(四)維護本聯盟的利益。
組織機構
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盟員代表大會。盟員代表大會一年舉行一次。
大會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聽取和審議聯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四)討論決定本聯盟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盟員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換屆的,須由聯盟委員會表決通過,報團省委審查。
聯盟委員會是盟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行使盟員代表大會職權,對盟員代表大會負責。
機構名單
網路志願者聯盟理事長:郭啟民
副理事長:王蓬、張擁軍
秘書長:胡克明
副秘書長:許偉
常務理事:王蓬、劉繼紅、楊海軍、張擁軍、王平、安然、丁兆永、張邵起、侯雲利、朱常勝
理事:尹付珍、趙燁、郝亦、諸閱、米增輝、王小東、張建軍、於洪剛、陳瑞明、王彥輝、朱立澤、趙明、張學武、劉斌、章艷萍、崔軍、張華、劉力彬、黃爽、王立、胡廣濤、張玉濤、李鑫、楊宏亮
委員會職權
(一)執行盟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盟員代表大會;
(四)向盟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政狀況;
(五)決定盟員委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各地市分聯盟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組織的組建,
(七) 決定聯盟委員會,及各地市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的選拔;
(八) 領導本聯盟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行使盟員代表大會的其他職權。
管理模式
聯盟的管理機構是聯盟常務委員會,下設各地市聯盟常務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全省的網路志願者活動,並負責審核各地市上報的活動方案。
聯盟的主要採用網路QQ傳輸信息,設立聯盟省級管理群,群員和管理由聯盟負責人和常委組成,群員是各地市聯盟負責人。時時線上聯絡。
各地分聯盟建立地市聯盟管理群,管理由地市聯盟負責人和常委組成,群員系各地市骨幹群主管理組成,負責管理本地市聯盟。
聯盟各群設定聯盟委員負責協調管理本群和具體實施聯盟的活動。
活動模式
本聯盟活動是愛心公益性質的志願者活動。
聯盟活動分為聯盟統一活動和單個群體自發活動。
活動內容
(一)常規性活動 ,扶老助殘,希望工程,保護環境等等;
(二)節假日、特殊時期志願者活動;
(三)突發事件志願者活動;
(四)團省委安排的其他活動。
資金管理
本聯盟經費由聯盟自己籌集,不享受專項經費支持。
聯盟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本聯盟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聯盟的資產財務管理接受團省委、盟員代表大會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向社會募集的捐款和國家下撥的款項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且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本聯盟的資產,任何個人和團體不得侵占 、私分、挪用。
財產處理
本聯盟完成宗旨或遇其他情況必須自行解散註銷的,由盟員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決議。
本聯盟終止動議須經盟員代表大會表決,須一半以上會員代表同意,並報團省 委審查同意,方可終止。
本聯盟終止前須在團省委指導下進行清算,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聯盟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團省委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聯盟宗旨相關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