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價局關於調整煤氣出廠價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價局關於調整煤氣出廠價格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物價局關於調整煤氣出廠價格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價管字[2006]第9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物價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4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物價局:
根據近幾年煤氣生產、銷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居民承受能力,為了調整煤氣生產環節與銷售環節的利益關係,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煤氣出廠價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煤氣出廠價格在現行出廠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10元。
二、煤氣出廠價格調整後,煤氣銷售價格暫不作調整。以後確需調整的,各地要與取消燃氣集資費、燃氣建設費等任何形式的價外收費一併解決,並按規定程式報批。
三、調整後的煤氣出廠價格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省物價局冀價工字(1998)第246號《關於調整煤氣價格的通知》同時廢止。
河北省物價局
二ОО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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