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價局關於分類水價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物價局關於分類水價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價經費[2008]1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物價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物價局: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冀政[2008]5號)中“服務業企業用水(桑拿、洗車等特種行業除外)、用氣價格與一般工業並軌”的規定,我省城市供水價格、污水處理費標準、水資源費標準等水價分類應當進行並軌,由原來的多類水價合併為居民生活、特種行業和其它三類(詳見附屬檔案)。
請你們抓緊測算,按規定程式,制定新的水價方案,報省物價局批准後實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供水 價格 通知
抄 報:省政府
附屬檔案:
城市供(排)水分類明細
城市供(排)水分類水價,根據使用性質分為居民生活,特種行業和其它三類。具體劃分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家庭生活、學校教育、學生生活用水。執行居民生活類水價的學校的範圍按河北省物價局、教育廳冀價管字[2007]78號檔案規定執行。
二、特種行業用水:包括純淨水、釀酒等以水為原料的製造業生產企業用水,桑拿、洗浴(大眾桑拿、洗浴除外),洗車用水,歌舞廳、保齡球等娛樂場所用水。
三、其它用水:為除居民生活和特種行業以外的其他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