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規格正廳級,歸口省委統戰部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 外文名: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Hebei Province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正廳級 
辦公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辦公地址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裕華西路53號。
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指導有關部門、有關領域落實民族政策,促進民族工作開展。
(三)負責起草民族方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聯繫民族自治地方,負責協調、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實施。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指導涉及民族事務突發事件處置和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
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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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差別化政策建議;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扶貧開發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協調民族自治地方重大慶典活動。
(七)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藝術、語言文字、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
(八)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對外和對港澳台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對外宣傳工作。
(九)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和督辦。負責機關文電、宣傳、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專項資金管理的監督;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民族工作動態和信息匯總分析;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機關黨委)。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幹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民族工作幹部培訓;負責機關人員因私出國(境)政審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研究室)。負責起草民族方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協調維護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管理工作,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承辦民族自治地方慶典相關事宜;負責協調指導處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民族方面的問題;辦理出訪來訪人員審批手續;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調解工作;指導流動少數民族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民族理論、政策及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研究,開展重點課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見建議;負責綜合文字、公文把關工作;負責民族文獻、史志、年鑑等整理編撰工作。
(四)監督檢查處。承擔民族法律、法規實施和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民族行政執法和矛盾排查;研究民族領域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應急機制並參與有關問題處置;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
(五)經濟發展處。參與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負責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和分析;承擔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負責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等有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參與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扶貧工作,組織赴民族地區現場辦公工作;協調推動京津冀民族工作協同發展工作,指導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建設工作。
(六)文化教育科技處。負責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藝術、語言文字、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少數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組織或承辦全省少數民族文藝調演和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組織參加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和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關工作;參與做好大中專院校和繼續教育招收少數民族學生工作;承辦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及翻譯的有關工作;負責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有關工作,參與民族文物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民族地區科技發展有關工作。

行政編制

省民族事務委機關行政編制4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廳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張少華
主任:薛寒
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崔曉輝
副主任,黨組成員:王慧林
副主任,黨組成員:楊子民
專職委員,黨組成員:李紅芳
一級巡視員:范戰考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月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10日,河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政策法規處(研究室)被河北省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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