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廳關於申報省級觀光採摘果園的通知

《河北省林業廳關於申報省級觀光採摘果園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11月0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林業廳關於申報省級觀光採摘果園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林字[2017]15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林業廳
  • 發布日期:2017年11月08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林業局,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局:
為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果品產業強省的意見》,加快我省林果產業結構調整,省林業廳將繼續開展省級觀光採摘果園認定命名工作。請各單位嚴格按照省級觀光採摘果園基本條件組織申報,於9月3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省林業廳。
聯繫人:尹義崇
附屬檔案:河北省省級觀光採摘果園認定命名辦法
河北省林業廳
2017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檔案全文

附屬檔案
河北省省級觀光採摘果園認定命名辦法
一、省級觀光採摘果園基本條件
(一)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農民合作社、協會等),以果樹賞花、果品採摘、鄉土風情、景觀遊覽、休閒度假、勞動體驗、果品加工等為主要內容的果園、莊園、酒堡、農(林)場、生產基地等。
(二)果樹種植面積100畝以上,主導產業特色突出,堅持無公害標準化生產,基地通過河北省無公害果品產地認定,經營產品達到無公害、綠色或有機產品標準。
(三)園區規劃科學,布局合理,休閒、觀光、採摘項目特色鮮明,知識性、趣味性、體驗性強,道路通暢,有消防、安防、救護等設施,餐廳等乾淨整潔、衛生達標,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配套服務功能較完善。
(四)有較強的示範帶動作用,周邊農民能廣泛參與和直接受益,對當地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和新農村建設起到了重要的帶動作用。
(五)經營管理規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社會形象良好,無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完善,崗位責任明確,沒有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
二、申報程式
(一)本著自願原則,申報單位在對照省級觀光採摘果園基本條件進行認真評估的基礎上,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河北省省級觀光採摘果園申報表》,並附以下相關材料:
1、採摘果園的基本情況
2、相關證照
3、獲得榮譽獎勵
4、採摘果園地址、規模、活動內容,交通路線、聯繫方式等300字左右的宣傳材料
5、照片(包括花、果、採摘、觀光、休閒、設施等)10張
(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考察、評估,符合條件的向市林業局推薦。
(三)市林業局對本轄區內申報單位考察、評估後擇優推薦上報省林業廳。
(四)每年9月30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三份上報省林業廳,同時通過信箱上報有關材料的電子版。
三、結果認定及管理
(一)材料審查。省林業廳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
(二)現場檢查。省林業廳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推薦的省級觀光採摘果園進行現場抽查,並提出意見。
(三)結果認定。根據專家現場檢查結果,省林業廳認定命名頒發牌匾,並在河北林業網上製作專門網頁宣傳介紹。
(四)動態管理。各市縣林業部門負責觀光採摘果園日常監管,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消費者權益、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可報請省林業廳進行摘牌,並向社會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林業部門要把推動觀光採摘果園建設作為河北林果業供給側結構調整的新抓手,制定方案,完善措施,落實責任,加強規劃和分類指導,推動全省休閒觀光果業的有序發展。
(二)強化政策扶持。要積極爭取財政、稅收、信貸、保險等相關扶持政策,結合有關林業項目向觀光採摘果園傾斜。要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觀光採摘果園建設,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三)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各級林業部門要及時了解觀光採摘果園發展情況,不斷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典型宣傳,為觀光採摘果園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附屬檔案:河北省省級觀光採摘果園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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