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局關於開展“造林綠化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是河北省林業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林業局關於開展“造林綠化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林宣字〔2009〕3號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林業局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林業局:
近期,省政府將召開全省林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為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實現林業宣傳大突破,省局研究決定,將3月份作為全省“造林綠化宣傳月”,在全省範圍內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按照領導指示精神,省局制定了《“造林綠化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謀劃了一系列措施有力的宣傳活動。以高位宣傳推動和媒體廣泛發動為抓手,通過領導刊發署名文章、報紙刊登專版、電視台、電台製作專題報導、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宣傳造林綠化,提高林業的社會關注度。
各市林業局要緊緊抓住全省林業工作會議和3.12植樹節等有利時機,根據本地實際,認真謀劃,周密部署,在全市範圍內掀起林業宣傳高潮。省局就具體宣傳活動策劃開展情況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在本地黨報上至少刊發1篇關於林業建設改革與發展、對林業再認識再推動等為主題的署名文章,在本地電視台發表1次電視講話。
2.利用各級黨報,刊發專欄、專版。各級林業部門要充分發揮黨報宣傳的作用,在黨報上至少刊發一塊林業宣傳專版和開設一個林業專欄,對林業建設成果和義務植樹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重點、長期的連續報導。
3.各市要組織召開一次新聞媒體座談會,向媒體通報情況,為他們提供新聞線索。邀請本地的新聞媒體記者共同參與,通過座談的形式,向媒體問計求策,集合大家的智慧和力量,立足於打造大塊頭,重量級宣傳產品,共同謀劃多形式、多角度的特色宣傳活動。
4.典型經驗宣傳。各市認真總結本地林業建設的經驗和特點,緊緊抓住新聞點,整理成新聞稿件,及時報送給省局,由省局篩選後,統一向中央和省內主流媒體進行推薦,進行集中報導,掀起宣傳高潮。要求每個市報送3至5篇。
5.採用報刊、電視、廣播、網路、戶外廣告、手機簡訊等多種宣傳形式,廣泛宣傳社會關注的林業熱點、難點問題,大力宣傳林業建設的必要性和林業對社會發展的巨大貢獻,為開展林業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宣傳月”活動,謀劃特色宣傳,制定宣傳方案,把各項宣傳工作量化、細化,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各市於3月2日前將宣傳方案報省局。活動結束後,省局將對“造林綠化宣傳月”活動進行總結並通報。請各市於4月5日前把該市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報省局。
聯繫人:姚偉強。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公開程式:本單位審核後公開
責任部門:宣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