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舉辦藏品保管員業務培訓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舉辦藏品保管員業務培訓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9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舉辦藏品保管員業務培訓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08]11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08年09月24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文物(文化)局:
為加強對全省文物藏品保管人員的管理,落實《河北省館藏文物保護管理操作規程》,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技能,提升館藏文物保護管理水平,我局擬於9月下旬在承德市興隆縣舉辦部分文博單位藏品保管員業務培訓。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承德、張家口、秦皇島、唐山、廊坊、保定等6市所屬文博系統,凡收藏有三級以上珍貴文物的單位,保管員1人;6市文物局負責館藏文物工作的同志1人。
二、9月16日前,請各市文物(文化)局統一將參加人員名單報省文物局博物館處。
三、參會人員往返費用由本單位承擔,培訓費用由省文物局負責。
四、與會時請攜帶《河北省館藏文物保護管理操作規程》(可在新華網河北文物網站下載)
會議的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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