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扁鵲廟消防工程修訂方案的覆核意見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扁鵲廟消防工程修訂方案的覆核意見》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12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扁鵲廟消防工程修訂方案的覆核意見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7〕6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檔案全文
邢台市文物局:
你局《關於呈報修改後〈扁鵲廟消防設計方案(補充修改報審)〉的請示》(邢文物呈〔2016〕30號)收悉。經覆核,我局意見如下:
一、該方案基本按照我局《關於扁鵲廟消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覆》(冀文物發〔2016〕162號)要求進行了修訂,現予核准。
二、對方案作進一步完善:
(一)對消防水泵與最不利點消火栓高差進行重新核定;
(二)消火栓應採用2*65mm形式;
(三)進一步論證空氣採樣感煙探測器設定及維修保養的可行性,如不實用應更換為其他形式火災探測器;
(四)進一步論證不同季節、不同部位的火災危險性,並提出應對措施,以加強日常管理。
三、請你局在對方案作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後實施該工程。工程施工需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承擔。在施工中要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和文物安全。工程竣工後,應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技術檢測,並按有關規定履行驗收程式。工程開工和竣工後,分別向我局備案。
河北省文物局
2017年3月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