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隆興寺科技保護工程立項的意見》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1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隆興寺科技保護工程立項的意見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1〕24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9日
檔案全文
石家莊市文物局:
你局《關於隆興寺科技保護工程立項的請示》(石文物〔2011〕60號)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所報立項內容界定不清,有工程類項目,也有可移動文物的科技保護項目,應重新界定,分類申報。
二、對保護對象進行保護狀態和價值評估,根據輕重緩急,並結合目前本門類的專業保護手段的成熟程度和項目實施條件,進行認真篩選後,再行申報,以保證申報的成功率、實施的可能性和保護的效果。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