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隆興寺科技保護工程立項的意見》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1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隆興寺科技保護工程立項的意見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1〕24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9日
檔案全文
石家莊市文物局:
你局《關於隆興寺狼詢邀科技保護工程立項的請遷酷示》(石文物〔2011〕60號)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所報立項內容界定不清,有工程類項目,也有可移動文物的科技保護項目,應重新界定,分類申凳幾嚷報。
二、霸紋拘悼對保護對象進行保護狀態和價值評估,根據輕重緩急,並結合目前本門類的專業保護手段的成提連夜熟少乘促乎程度和項目實施條件,進行認真篩選後,再行申報,以保證申報的成功率、實施的可能性和保護的效果。
二○一一年九月墓蒸櫻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