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中國小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中國小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1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中國小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教財[2010]11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教育廳
  • 發布日期:2010年11月1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省直管縣教育局:
冬季取暖期即將來臨,為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冬季取暖工作,確保廣大師生溫暖、安全過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小取暖工作事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事關全省基礎教育的健康發展。因此,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切實提高認識,把這項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大事來抓,採取得力措施,強化責任,紮實做好各項工作,不留漏洞,不落死角,有效保障師生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
二、各市、縣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認真測算所屬中國小校冬季取暖經費需求,及時撥付資金,確保滿足各學校冬季取暖需要。要進一步加強學校取暖用煤採購管理工作,積極推行政府集中採購,努力提高用煤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對所屬中國小校冬季取暖專項檢查活動,全面掌握所屬中國小校冬季取暖設施運轉和更新維護、鍋爐工持證上崗、取暖用煤儲備等情況,嚴禁以任何理由推遲供暖、縮短取暖時間和降低取暖標準。農村中國小校,尤其是寄宿制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取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學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堅決杜絕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取暖安全責任事故。
四、各市、縣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校供暖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所屬縣(市、區,含省直管縣)中國小取暖情況進行督查。凡發現沒有正常供暖、隨意縮短供暖時間、降低供暖標準或存在取暖安全隱患的學校,要立即糾正,徹底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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