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在抗擊非典鬥爭中認真做好公證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在抗擊非典鬥爭中認真做好公證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3年5月15日
  • 實施時間:2003年5月15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
  • 發布文號:(2003)冀司公字05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內容解讀
河北省司法廳關於在抗擊非典鬥爭中認真做好公證工作的通知
(2003)冀司公字05號
各設區市司法局公證管理科(處):
當前,非典疫情正在我國部分地區蔓延,威脅著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一定影響。面對疫情,廣大公證人員要在做好自我防護,確保生命安全的同時,按照黨中央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經濟建設的方針,充分發揮公證法律服務職能,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提高認識,自覺投身於抗擊非典的鬥爭
廣大公證人員要看到抗擊非典鬥爭的複雜性和艱巨性,深刻認識這場鬥爭的成敗關係到人民民眾的健康和安全,關係到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公證處和廣大公證人員要以國家利益為重,堅決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密切配合當前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克服困難,迎難而上,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投身到抗擊非典的鬥爭中去,為奪取抗擊非典和經濟建設的勝利做出應有貢獻。
二、簡化手續,積極辦理與非典有關的公證事項
在當前形勢下,公證人員在辦理與防治非典有關的公證事項時,要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原則,打破常規,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廣大公證人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運用保全證據等公證法律手段,打擊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等行為,依法規範市場秩序,保障與防治非典有關的藥品、器械、設備等生產、銷售、供應渠道暢通,價格平穩,確保中央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非典病人、戰鬥在一線的醫護人員申辦的公證事項要優先受理,無償服務。要在保證人身安全和公證事項真實、合法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簡化辦證手續,創造性的運用多種手段,保障其民事權利的實現。對把握不準的公證事項,各地要逐級進行請示。
三、恪盡職守,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
各地要按照黨中央提出的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經濟建設的方針,堅守崗位,不能因疫情而中斷工作,要積極辦理公民、法人申辦的各類公證事項,為穩定社會秩序和發展經濟保駕護航。對於防非典時期日益增多的電子商務等新型商貿形式,要認真研究,積極介入,保障交易順利進行。針對當前人員流動減少,外出不便的實際情況,要通過電話、網路等多種手段,宣傳公證制度,保持同服務對象的聯繫,及時提供業務指導、法律諮詢等項服務,構建長遠合作的基礎。
四、科學安排,建立健全公證處運行機制
各公證處要針對當前公證業務相對減少的實際情況,科學安排公證人員的工作和生活,組織本處人員認真系統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補充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立卷歸檔等工作,提高自身素質,促進公證處規範化建設,把因非典造成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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