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業家權益保障委員會(以下簡稱權保會)是河北省企業家協會所屬的、由政府各有關部門領導和司法機關委派代表、新聞工作者和律師組成的專門從事企業和企業家(經營管理者)合法權益保障工作的服務性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企業家權益保障委員會
- 地點:河北省
- 工作方向:企業家合法權益保障
- 屬性:非營利
宗旨,任務,組織機構,主要職責,特約律師事務所職責,經費主要來源,附則,委員名單,
宗旨
依靠各級人民政府、各級司法機關、藉助新聞單位和律師機構等社會各界力量,為有效地依法維護企業和企業家(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服務。
任務
面向全省各地市、行業的企業和企業家(經營管理者),依靠法律並藉助社會力量,為企業和企業家(經營管理者)建立一個完善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努力為企業家營造出一個更加和諧、順暢、寬鬆、安定的社會氛圍和經營環境,使廣大企業家(經營管理者)能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發展建設中去,充分發揮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為河北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1、受理接待企業和企業家有關權益受侵害及法律事務方面的來信來訪,引導和幫助企業和企業家運用協調或法律手段解決所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2、向政府或政府部門、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反映企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有關企業法制建設中的問題,為完善企業法制建設服務。
3、探索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機制。
4、增強企業家(經營管理者)法制意識,引導企業家(經營管理者)學法、守法,支持企業和企業家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5、積極配合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家社會保障機制和激勵機制。
組織機構
1、權保會設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名,權保會組成人員由省企業家協會從政府有關部門、省人大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各級企業家協會組織、新聞單位和律師機構人員中聘任。
權保會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必要時可臨時召集。
權保會聘請顧問或名譽主任指導本會工作。
2、權保會下設辦公室,是權保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辦公室主任一名,全面負責辦公室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權保會任命,其他工作人員由辦公室主任聘任,協助辦公室主任工作。
辦公室職責
1、承擔權保會日常工作,執行權保會工作計畫;
2、代表權保會開展各項活動;
3、代表權保會與相關組織建立和發展合作關係;
4、具體負責主任委員和委員的變更事宜;
5、根據形勢要求,提議召開、召集權保會會議,研究探討權保會重大決策事項。
主要職責
制定批准年度工作計畫,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權保會工作規則,就侵害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重大糾紛案件進行分析討論,並提出解決思路或推進策略。其它有關重大問題。
六、工作方式
1、對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由辦公室首先進行調查了解,拿出意見,並根據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提請有關委員、顧問諮詢回復;
轉請有關部門或地市協助處理;
請有關會員企業協助處理;
邀請有關人士就某一問題進行專題研討,確定解決方案;
轉請本會特約律師事務所辦理;
就重大緊急案件或問題召開權保會臨時工作會議進行探討。
2、根據需要,以專題報告形式向政府或政府部門、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反映有關企業或企業家合法權益受損害方面的問題。
3、為溝通企業和企業家同政府部門、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交流服務。
4、協調會員企業之間的矛盾。
1、對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由辦公室首先進行調查了解,拿出意見,並根據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提請有關委員、顧問諮詢回復;
轉請有關部門或地市協助處理;
請有關會員企業協助處理;
邀請有關人士就某一問題進行專題研討,確定解決方案;
轉請本會特約律師事務所辦理;
就重大緊急案件或問題召開權保會臨時工作會議進行探討。
2、根據需要,以專題報告形式向政府或政府部門、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反映有關企業或企業家合法權益受損害方面的問題。
3、為溝通企業和企業家同政府部門、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交流服務。
4、協調會員企業之間的矛盾。
特約律師事務所職責
接受企業或企業家的委託,擔任其法律顧問,並提供以下服務:
1、維護企業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合法經營權和企業家個人的財產權、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合法權益,在企業家上述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和運用各種手段為企業家提供法律、輿論等方面的有效幫助;
2、幫助企業家個人及其家庭處理所發生的各類民事法律問題;
3、幫助協調企業家與政府、政府主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
4、辦理非訴訟業務;
5、辦理經濟糾紛、行政、民事、刑事案件,擔任代理人或辯護人;
6、向企業和企業家提供法律、法規信息方面的諮詢;
7、配合權保會辦公室,對企業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的培訓或培訓企業法律顧問;
8、為河北省企業家協會直屬會員提供優惠服務。
經費主要來源
1、省企業家協會撥款;
2、各項法律服務活動的收費。
附則
1、本規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現行政策及權保會決議執行。
2、本規則經權保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通過生效。
3、本規則修改須經權保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通過後報省企業家協會批准。
4、權保會終止活動時,要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提出,權保會討論通過後報省企業家協會辦理註銷手續。
5、本規則解釋權屬於權保會。
委員名單
姓 名 權保會職務 單位及職務
何少存 名譽主任 河北省副省長兼政法委副書記
傅文才 主任委員 省經貿委副主任
傅劍仁 主任委員 省委政法委秘書長
李 靖 主任委員 省政府副秘書長
宋太平 主任委員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張守勤 主任委員 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
王雙昆 主任委員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鄭 曉 主任委員 省公安廳副廳長
景漢朝 主任委員 省高院副院長
高文英 主任委員 省法學會副會長
張歧山 主任委員 省工業經濟聯合會副會長
李文泉 主任委員 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
馬健生 主任委員 省法學會副會長
胡開謀 主任委員 佳誠律師事務所主任
傅文才 主任委員 省經貿委副主任
傅劍仁 主任委員 省委政法委秘書長
李 靖 主任委員 省政府副秘書長
宋太平 主任委員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張守勤 主任委員 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
王雙昆 主任委員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鄭 曉 主任委員 省公安廳副廳長
景漢朝 主任委員 省高院副院長
高文英 主任委員 省法學會副會長
張歧山 主任委員 省工業經濟聯合會副會長
李文泉 主任委員 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
馬健生 主任委員 省法學會副會長
胡開謀 主任委員 佳誠律師事務所主任
武樹全 委員 省反貪局局長
張戰英 委員 省減負辦主任
楊勞模 委員 省糾風辦主任
賈路源 委員 省紀檢委審理室主任
康成傑 委員 經貿大學經濟法學系主任
阿木蘭 委員 河北師大副教授
吳智慧 委員 司法廳律師處副處長
劉 甦 委員 省法制報社副社長
鄭志憲 委員 天宏律師事務所主任
耿雲鷂 委員 省高院經濟二庭審判員
馮江南 委員 省高院經濟二庭審判員
王成樹 委員 省經濟電台新聞部副主任
劉春泉 委員 河北經濟日報經濟要聞部
王書廷 委員 省國防科工辦律師
司利華 委員 正大祥實律師事務所主任
何文華 委員 深華建築監理公司幹部
黃克強 委員 省工商局企業登記處副處長
張志欣 委員 河北日報社副總編
趙東林 委員 捷聖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建國 委員 河北電視台經濟部主任
張 揚 委員 省行政經濟法服務中心主任
金佩瑩 委員 冀光律師事務所主任
劉風雲 委員 省高院民監庭審判員
李寶龍 委員 北京市華舟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
張戰英 委員 省減負辦主任
楊勞模 委員 省糾風辦主任
賈路源 委員 省紀檢委審理室主任
康成傑 委員 經貿大學經濟法學系主任
阿木蘭 委員 河北師大副教授
吳智慧 委員 司法廳律師處副處長
劉 甦 委員 省法制報社副社長
鄭志憲 委員 天宏律師事務所主任
耿雲鷂 委員 省高院經濟二庭審判員
馮江南 委員 省高院經濟二庭審判員
王成樹 委員 省經濟電台新聞部副主任
劉春泉 委員 河北經濟日報經濟要聞部
王書廷 委員 省國防科工辦律師
司利華 委員 正大祥實律師事務所主任
何文華 委員 深華建築監理公司幹部
黃克強 委員 省工商局企業登記處副處長
張志欣 委員 河北日報社副總編
趙東林 委員 捷聖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建國 委員 河北電視台經濟部主任
張 揚 委員 省行政經濟法服務中心主任
金佩瑩 委員 冀光律師事務所主任
劉風雲 委員 省高院民監庭審判員
李寶龍 委員 北京市華舟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