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省重大發展戰略法制化的決定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近日通過了《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省重大發展戰略法制化的決定》。決定提出,河北省重大發展戰略確定後,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以議案的形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者作出決議、決定。

決定規定,省重大發展戰略確定後依程式法制化;重大發展戰略確需調整的,須由省人大通過法定程式予以變更和調整。

決定共分四方面十三項,主要包括河北省重大發展戰略的界定、法制化程式、實施和變更、實施情況的監督等內容。其中規定,河北省重大發展戰略是省本級以實現本行政區域科學發展為目標,在一定時期內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發展路徑、發展重點和發展能力的重大選擇及規劃,主要包括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中帶有全局性、長遠性的重大發展戰略決策以及基礎性、根本性的重要民生事項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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