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有女奴抱嬰兒來,致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妾夫常語妾云:‘吾常獲私於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將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敢以其稚子汴見先生,將錫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蓋覆其遺允子若孫。且死萬一能有知,將不掉其不幸於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嶺南時,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於是,而死於是耶!若爾吾哀,必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愈既哭吊辭,遂敘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終而銘曰:
君字直之。祖讓,父孝新,皆為官汴、宋間。君嘗讀書,為文辭有氣;有吏才,嘗感激次自奮拔,樹功名以見世。初,舉進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軍節度使,得官至監冢御史。坐事貶嶺南,再遷至河中府法曹參軍,攝虞鄉令。有能名,進攝河東令。又有名,遂署河東從事,絳州闕刺史,攝絳州事,能聞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適東方,既還,八月壬辰,死於汴城西雙丘,年四十有七。明年一月日,葬河南偃師。妻彭城人,世有衣冠。祖好順,泗州刺史;父泳,卒蘄州別駕。女四人,男一人,嬰兒汴也。是勺銘。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