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湖團事件

民國《沛縣誌》卷十六《湖團志》:“鹹豐元年,河決於豐縣,下游銅、沛等邑匯為大澤,居民均逃外地。鹹豐五年,河決於蘭儀,鄆城、巨野諸縣當其沖,災民聚於徐州境。時,銅、沛兩地水面,半以涸為淤地,山東災民結棚其中,墾淤為田,選出團總,持械自衛。鹹豐十年,銅、沛外逃之民歸,見其田地為外民所占,遂起爭執,以致雙方械鬥擊殺,斫傷人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沛縣湖團事件
  • 外文名:lakeˊslegionevents of PeiXian
  • 發生地點:微山湖
  • 發生時間 :1851年-1865年
引言,背景與經過,團民分布概況,

引言

“湖團事件”在《徐州府志》、《沛縣誌》、《銅山縣誌》、《菏澤縣誌》、《巨野縣誌》、《山東通志》、《清文宗實錄》、《曾國藩全集》中均有或詳或略的記載。這一數萬人的移民群在地理上基本是沿微山湖的走向呈條狀分布的,民國《沛縣誌》卷十六《湖團志》記載:“湖團濱微山昭陽兩湖西岸,南迄銅山北跨魚台,綿亘二百餘里,廣三四十里或二三十里,銅沛屬境也”。雖然湖團被政府所認同,但團里、邊外爭訟械鬥時有發生,“邊既未平,塹亦仍在”,團里、邊外有七十多年的時間互不通婚、互不往來,其在語言風俗等方面與當地人有著明顯的不同,直到民國15年團里、邊外始通婚交友。銅沛境內的湖團主要分布在今沛縣的龍固、大屯、楊屯、胡屯、五段、魏廟和銅山縣境內的馬坡共七鄉(鎮)120多個自然村,計十萬餘人。它已成為許多專家學者研究的課題。2006年山東大學歷史系的馬國喜將此作為其博士論文的選題。中國礦業大學副教授陳仲元在南京大學所寫的博士論文《中央、地方政府與鄉村秩序——微山湖邊界衝突與協調》中也對此進行了理論上的分析與探討。

背景與經過

1851年(鹹豐元年)9月15日,黃河在豐縣蟠龍集決口,決口寬185丈,以三四丈高的水頭向下傾瀉,大水直注微山、昭陽、南陽湖中。濟寧、魚台、藤縣直到徐州長達數百里的廣大地區,變成一片澤國。沛、銅首當其衝,受害尤甚。沛人認為“故鄉永成澤國,不復顧戀矣”,遂攜家拖口,渡江南逃。縣衙也不得不由棲山遷至湖東的夏鎮。
1855年(鹹豐五年)7月下旬,黃河又在河南的蘭考銅瓦廂決口,河南、山東、直隸“漫五府二十餘縣”。黃河改道,由原來的蘭考向東南方向經過碭山——徐州——睢寧——泗陽——淮安,向東入海。現改為由河南蘭考向東北方向經由菏澤——東明——鄆城——濟南——利津入海。沿途曹州府的鄆城、鄄城、嘉祥、巨野等縣受害尤甚,廣大災民扶老攜幼紛紛向東南方向的沛縣、銅山、徐州地區逃跑。這時沛縣微山湖畔的廣大地區1851年的洪水已經退去,這裡還是一片荒草、漫無人煙。山東難民來到沛縣時,看到這裡土地肥美,水產豐富,又荒無人煙,於是便在此停下腳步,他們以家族和血緣為紐帶,在此“墾荒為田,結棚為屋”,準備長期安家落戶。為了自我保護,他們還“修築圩寨、打造兵器、推選首領、持械自衛、立團長以自雄”。
徐州道魏夢齡怕山東難民越聚越多,滋擾一方,遂派人強將他們驅趕回原籍。誰知適得其反,不久返回者比以前來的人更多。官府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認為:“亦以居民亡而地無主也,且虞遊民之無生計也,遂許招墾繳價輪租以裕餉”。沛縣縣衙也認為:他們占的雖是沛縣的土地,但由於沛縣人逃難還沒有回來,土地荒著也是荒著,不如讓他們暫時耕種,繳納租稅,以緩解政府的財政困難。1857年,徐州道的河督庚長派人丈量南起銅山榮家溝,北至魚台界,東至湖邊,西至豐縣界,計湖荒地兩千餘頃,設立湖田局,招墾繳價,進行管理。於是山東移民獲得了在沛縣的合法居住權。
微山湖畔地既肥沃,又連年豐收,山東難民漸以富饒。他們原以為可以永享安樂了。但誰知原先逃難在外的銅山、沛縣難民卻絡繹還鄉。當看到昔日巨浸變為良田,且為山東客民之產時,則心懷不平,遂起爭訟。沛民謂客民霸占有主之田,客民則認為他們耕種的全系湖荒。雙方相持不下,屢釀巨案。但由於山東移民人多勢眾,人心一致,又精通武術 ,故沛縣人經常吃虧。
地方當局多次出面調解,為了緩解矛盾,又於土、客交錯的地方,修築了一條南北長堤,名曰“大邊”,邊東移民居住的地方稱為“邊里”。邊西屬於沛民的地方,稱為“邊外”。把他們隔開,嚴禁雙方越界滋事。但衝突依然不減,大邊附近經常見被打死的屍體。
1864年(同治三年)6月,山東新團攻陷劉莊寨,殺村人20多人,新團與劉莊寨的矛盾,導致該村五年中死亡了60多人。
土客長期構訟,已成不可解之仇。沛人貢生張其浦、張士舉、文生王獻華等與劉莊寨事主劉際昌等人向各村村民起錢作為活動經費,多次赴京告狀(看來那時候就有上訪告狀專業戶了),清政府也多次派人前來處理,但均無多大效果。於是,田產糾紛逐漸演化為惡性政治事件。
十九世紀五六十年代,由於外敵入侵,民不聊生,南方數省爆發了太平天國起義,北方蘇魯豫皖交界的地方有捻軍起義。1854年(鹹豐四年)2月,太平天國的北伐軍也來到了豐沛。同時,捻軍與其呼應、遍地開花,徐州地區形勢大亂。為了剿滅“發捻”,地方當局號召各地成立團練,以保桑梓。山東移民,遂藉此之機,打著“抗捻”的旗號,紛紛創立團練。很快就在北起龍固南到銅山的狹長地帶出現了八個團練,他們是:唐團、北王團、北趙團、南王團、南趙團、於團、睢團、侯團(後改稱刁團),後來發展到十幾個團。 從此才有了“湖團”之名。一時間,天災、人禍、農民起義、族群爭鬥交織在一起,使這裡的矛盾更加錯綜複雜。
1864年11月慈禧太后懿旨給都察院,“交(漕運總督)吳棠等密速查辦”,但由於各種矛盾太深,結果只能是草率結案,無果而終。
1865年(同治四年)5月,清政府的主力王牌軍僧格林沁親王領導的蒙古騎兵在山東曹州被捻軍全殲,訊息傳到北京,同治皇帝嚇得掩面大哭,滿朝文武驚駭失色,不知所措。朝廷輟朝三天以示哀悼。為此,清政府速派兩江總督曾國藩為欽差大臣,要他火速從南京趕到徐州來鎮壓捻軍。8月曾國藩來到徐州,沛民紛紛前來告狀。說山東團民“通匪”,要曾國藩下令把他們統統趕走。曾國藩通過調查了解,認為對此事的處理非同小可,必須謹慎。沛縣土民的利益不能不顧,而山東團民又人多勢眾,南北綿亘200餘里,達數萬之眾,如處理不好必生民變。同時,山東移民中既有抗匪的英雄唐守忠,也有確實通匪的王、刁二團。於是曾國藩採取了高壓和懷柔、折中與調和相結合的不偏不倚的靈活政策:(1)曾國藩為抗捻而死的客民唐守忠等樹碑立傳,以示褒獎;(2)對“通賊”的王、刁二團的頭目予以嚴懲,並命令兩團團民務必在1866年農曆正月15日之前全部離開沛縣,返回原籍。其餘不通匪的各團均屬良民,可以繼續在沛縣居住、生活;(3)對長期赴京告狀的沛縣人王獻華等人予以“褫革衣衿”的懲罰(但後來也不了了之)。曾國藩在左右為難中用這種折衷的辦法處理,在當時不啻為上者之策。也正因為如此,才使延及十多年的湖田糾紛案,基本得到緩解。

團民分布概況

(1)唐團:唐團是最早(1855年)來沛的,他們全部來自巨野,團總是唐守忠。住大屯鎮一帶。下轄今大屯、六營、曹家、小屯、孔家、姚家、卞家、劉官屯、北陶官屯、西陶官屯、大山灣、北丁官屯、張圩子、後陳官莊、西仲山、東仲山、王莊、後楊官屯、前場、歡口、張莊、蔣海、楊官屯、張街、甘莊、公莊、張樓、任官屯、小屯、溪閣、許官屯、張油坊、夏官屯、三叉路、東丁官屯、小營、楊堂、龐孟莊、西明村、後大屯、大屯和龍固的一部分等數十個村莊。
唐團是山東來的諸團中實力最強、人數最多的團。1869年9月,唐守忠率領團民與捻軍大戰,敗後被俘,拒絕投降,唐守忠與其子和其叔被害,清政府命地方為其立祠紀念,予以褒獎。
(2)北趙團:黃河決口的第二年(1856年)來到沛縣。為區別銅山的趙團,他們被稱為北趙團。其團部設在北趙樓,團總趙其忠。下轄安莊、小挖工莊、豐樂村、陳樓、李集、扈屯、紀莊、曹莊。還有1984年劃歸山東的挖工莊、大挖工莊、王莊、趙廟、張莊、佀樓等。
(3)南王團:與位於龍固的北王團相區別。團總王長振,下轄高樓、王樓、北七段、北九段、小四段、三段、張閣等。後因為團總“通匪”團民被迫遷回原籍。所占土地一部分發還沛民,另一部分作為公用。解放後這些土地一部分作為開辦湖西農場費用,另一部分為沛縣各機關、學校、師範、武裝部使用。
(4)新團:來沛較晚,由山東曹州舉人李凌霄經營。他們來時,微山湖西畔的土地已全部被各團圈占,新團只得開墾老團民沒有開墾的荒地。這些土地的特點一是遠離微山湖,荒地少;二是貼近當地的土著居民,矛盾紛爭較多。新團下轄三河尖、黃圩子、謝莊、張莊、劉莊、能莊、侯圩子、許莊、劉橋、小朱莊、朱大莊、霍莊、陳莊、王莊、張圩子、魏莊、孟莊、馬莊、楊圩子、渠圩子、楊新莊、後窪、孔莊、順成集、前魏莊、吳廟、孫井、豆莊、頭道圩子、三道圩子、施莊、燕莊、南吳廟、六合村、姚窪、二郎廟、閻辛莊、吳宅子、程圩子等。新團與沛民矛盾最大,經常發生械鬥,僅五年時間新團就殺死劉莊寨村民60多人。後被官府剿滅,殺死一千多人。其土地被沒收,團民被驅逐回原籍。
(5)北王團:為區別於今湖西農場一帶的王團,故稱北王團,團總王孚。以現龍固鎮為中心,向外輻射,下轄姚橋、三里河、劉莊、奚閣、耿莊、前三里廟、後三里廟、二里廟、周莊等。他們在龍固建立圩寨,並在圩寨偏東處建立了辦公房,人稱“公句子”。後來龍固的歷屆政府,均以此為辦公地點。1997年鎮政府遷往新中心大街北側,此公房為鎮計生委辦公室。
(6)於團:駐地五段,是沛南、銅北最有影響力的一個團,團總於昶山,在當地威信很高。於團管理周邊三個團,下轄三段、王莊、林莊、高莊、周莊、後場、厲場、大四段、袁莊、前四段、五段、前六段、七段、張莊等。
於昶山去世後,其後人於興地繼任團總。於興地的父親於鳳五曾在張勛部下任團副,駐守長沙。後衣錦還鄉,寓居前六段。徐海鎮守使張星五委任其為沛銅剿匪指揮官。民國初年領導創辦武裝鄉團。1923年於鳳五接替其子於興地為團總,遂遷居五段村。1935年他卸任後到天津投奔軍閥褚玉璞,1938年病逝。後人為了牢記他的功績,為其建立了功德碑,坐落於五段村南。另外,還立了一塊“於團碑”,碑文敘述了於團從山東巨野來沛的經過。他們還為曾國藩立了一塊功德碑,表達他在處理民團糾紛中將大多數山東移民授以合法居住權的讚揚。
(7)侯團和刁團:侯團位於五段南,團總姓侯。1859年因參與搶劫鄭集,被官府驅趕回原籍。繼任的團總姓刁。1865年9月捻軍攻打徐州未攻下,但周邊縣城被他們洗劫一空。夏鎮的沛縣縣城也被攻破,不得不又遷回湖西的沛縣,歷史上稱為“官舍三遷仍故里”。
(8)雎團:團部設在銅山的十段,團總雎希昭,山東曹縣人。下轄姜站、甄莊、老圩子、張莊、李莊等,因村莊較小,後統稱為十段。
(9)南趙團:位於雎團以南,團民較少,僅包括趙段、戴海兩個村莊。
(10)魏團:東與王團相鄰,南與新團相接。離沛縣較遠,沛縣無力顧及。後來,由山東的魚台管理,包括閆集、肖莊、邵莊、橋廟、蔣莊、盛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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