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鎮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檔案要求,現公布沙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共6個部分組成。內容涵蓋沙溪鎮人民政府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政務信息公開是提高服務效率、提升行政機關形象的一個重要舉措。2013年,鎮按照市委、市政府對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職責、穩步落實”的服務宗旨,強化內部管理,並按照相關規定實事求是地公布各類政務信息,從而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領導,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鎮黨委對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為切實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職責分工制,成立了由副書記趙錫雄同志任組長,鎮人大副主席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管理制度,明確由鎮黨政辦全面負責此項工作。同時結合我鎮實際,把政務公開經費納入年初預算,確保經費用到實處。健全的組織機構和提升工作隊伍素質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責任,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進一步完善鎮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對全鎮信息公開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組織領導、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規定。依據市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檔案要求,我鎮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經過討論研究,制定了《沙溪鎮政府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指派專人負責跟蹤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公開信息審查、網路維護、實時更新。建立各部門、各社區信息員隊伍,及時報送本部門、社區工作動態信息,經嚴格審查後對外公開。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開途徑
採用多種形式,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努力將政府網站打造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結合我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加大便民服務大廳中心建設力度,清理規範並公開了政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便民服務事項的相關信息。按照“形式服從內容、方便公眾辦事和監督”的原則,我鎮還對各類信息進行分類整理,並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最大限度地主動公開信息,力求實現農業綜合開發信息的全覆蓋。此外,還及時通過宣傳欄、電視媒體、報刊雜誌和戶外廣告牌等多種途徑發布政務信息。
(四)深化內容,加強編制政務公開目錄
在對行使行政職權辦理的各類事項進行逐項審核,明確合法授權依據的基礎上,編制政務公開目錄,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向社會公開。把政務公開與村務公開緊密結合,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公開,積極推行為民服務全程辦事代理制等便民服務措施,使政務公開更加貼近民眾,服務民眾。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通過市、鎮網站發布政府各類信息3513條,視頻新聞1010個,處理網路問政及書記、鎮長信箱信息319條。其中,部門動態、社區類信息1553條;規範性檔案、人事信息、招標信息、財政預決算等信息128條。公眾可通過鎮政府入口網站的“政務信息”或“沙溪新聞”、“投資服務”等欄目查閱鎮府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同時,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對以往政府信息進行有效的梳理。通過在公開網上設專欄介紹我鎮基本情況、領導班子分工情況,使民眾了解政府職能。鎮黨政辦公室統籌全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在具體工作中要求鎮機關定期報送信息,對突發性事件,做到隨時按要求上報,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時利用各種信息發布平台予以澄清。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年度我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鎮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減免情況。
五、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
目前,雖然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進步,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公開內容的及時性、全面性以及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還需要在今後工作中改進。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相關業務培訓。強化信息收集、編寫、公布等工作的統一管理,進一步提高各部門報送信息的主動性,保證公開信息的及時、準確和全面。
(二)充實信息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三)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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