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制定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實施、指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職責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協助國家、省、邢台市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工業產品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沙河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以及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擬訂全市監督管理政策規劃,組織起草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中藥材地方標準,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依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職責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十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全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國家、省、邢台市檢查制度,依法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縣級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指導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二十)負責推進全市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二十一)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起草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和省、邢台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依職責做好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積極參與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工作。
(二十二)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二十三)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轄區專利信息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二十四)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相關工作。推進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完善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依職責公布重大安全信息。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轉變職能: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市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家、省、邢台市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相關政策,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大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品牌服務機構,改善服務質量。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檢驗、監測等體系,提升監管隊伍職業化水平。完善追溯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有效。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滿足新時代公眾用藥用械需求。
(五)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加快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六)促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強化京津冀執法協作,促進京津冀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推進京津冀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建設,促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在沙河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培育,促進京津冀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向沙河轉移。
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和省、邢台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涉嫌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兩部門通過政務信息系統等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制度。
(五)與市委宣傳部(市著作權局)的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邢台市、沙河市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六)與市商務局的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全市藥品流通行業和餐飲業行業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擬訂酒類流通規劃和政策,負責酒類流通發展和促進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化、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以及輿情監測、分析、協調處置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有關合作協定、協定、議定書的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工作。
(二)法規股
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措施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核。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
(三)信用監督管理股
擬訂市場主體(外資企業除外)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
(四)價格監督檢查股
組織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市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市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
(五)網路交易和契約監督管理股
擬訂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有關專業市場監管和規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馳名商標推薦。負責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承擔智慧財產權交流合作任務。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依職責做好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組織指導維權援助工作。
擬訂和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依職責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推進全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依職責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加工標準實施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依職責做好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
(七)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髮展股
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依職責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配合做好缺陷產品召回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市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認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協調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對全市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八)食品監督管理股
擬訂推進國家、省、邢台市、沙河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市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辦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市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和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銷售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貫徹落實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學校、幼托機構、醫院、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以及旅遊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車站、民航機場、碼頭等人員流量較大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擬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生產、經營單位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九)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藥品零售和使用環節藥品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做好存在安全隱患藥品的召回工作。統籌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藥品質量抽查檢驗,並依法處置。依職責做好邢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部分藥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職責組織協調存在缺陷的醫療器械產品召回工作。依職責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標準、技術指導原則和分類規則等,依法對化妝品經營環節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職責組織協調問題化妝品的召回工作。依職責組織開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負責市場監管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標準計量股
擬訂全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對標采標相關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推動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指導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承擔全市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管理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創新標準管理模式。承擔市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市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全市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二)科技和財務科
擬訂實施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市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十三)人事股
承擔機關、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股。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機關編制總額內調劑。
人員編制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編制36名。股級職數13名
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派出機構
設立橋東、橋西、褡褳、贊善、周莊、新城、白塔、綦村、十里亭、冊井、劉石崗、柴關、蟬房、開發區等14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履行本轄區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市場監督管理所機構規格均為股級,共核定行政編制87名,各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其中橋東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8名,橋西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7名,褡褳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7名,贊善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6名,周莊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6名,新城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6名,白塔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9名,綦村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6名,十里亭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6名,冊井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4名,劉石崗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5名,柴關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4名,蟬房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4名,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