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底水雷

簡稱“沉底雷”。布設後沉於水底的水雷。按裝藥量,分為大型沉底水雷、中型沉底水雷和小型沉底水雷。通常裝有磁、聲、水壓的單一引信或組合引信等。由水面艦船、潛艇和飛機布放。總體結構簡單,隱蔽性較好,受水流及風浪影響小。使用水深,打擊水面艦船不超過50~90米,打擊潛艇可達200~300米。通常由裝藥雷體、引信裝置和布雷附屬檔案等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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