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職院自然科學協會是由瀋陽職業技術學院工商管理系09物流管理01班的王光遠及其志同道合者在學院團委的支持領導下建立的。協會於2010年4初提出申請,於4月10日批准成立;並與12日舉行成立大會。協會的名譽指導教師為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王強同志,指導教師為科研督導處李照清老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職院自然科學協會
- 名譽會長:黃麗雲
- 會長:王光遠
- 副會長:李文超 宋顯世 王海洋
第一任組織機構,協會第二任組織機構,協會第三任組織機構,指導教師簡介,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組織機構,活動內容,
第一任組織機構
協會委員會:王光遠 李文超 宋顯世 王海洋 王偉傑 葉春爽 黃麗雲 李慶亞 魏光南 鄭洪彬
名譽會長:黃麗雲
會長:王光遠
副會長:李文超 宋顯世 王海洋
辦公室:王俊堂
外聯部:
部長:鄭洪彬
副部長:郭旭 楊金明 俞嶸
宣傳部:
部長:王偉傑
副部長:何久強 趙苑原
組織部:
部長:魏光南
副部長:李慶亞
科技部:
部長:葉春爽
副部長:侯百卉
文藝部:
部長:趙岩
副部長:李凰
協會第二任組織機構
協會委員:張雨、侯健、王揚、張淑君、吉鵬飛、馮闖、宋廣洲、楊金明、王英明、王宏達、王沖
會長:張雨
名譽會長:侯健副會長:王揚、張淑君、吉鵬飛
辦公室
主任:馮闖
外聯部
部長:宋廣洲副部長:姚晗
宣傳部
部長:楊金明副部長:金國興
組織部
部長:王英明副部長:吳大為
科技部
部長:王宏達 副部長:王娜
文藝部
部長:王沖 副部長:安宇
協會第三任組織機構
協會委員:宋思雨、王佳鑫、王益達、張博倫、王雅琴、劉興生、穆萬元、楊森、欒婷婷、吳小爽
會長:宋思雨
副會長:王佳鑫、王益達、張博倫
辦公室
主任:王雅琴
外聯部
部長:劉興生副部長:赫新疆
宣傳部
部長:穆萬元副部長:劉歡
組織部
部長:楊森 副部長:宋亮
科技部
部長:欒婷婷副部長:徐博
文藝部
部長: 吳小爽 副部長:胡蕊
指導教師簡介
王強,男,1955年5月6日出生,漢族,東北大學熱能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教授,中共黨員,曾任海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瀋陽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副書記,現任瀋陽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瀋陽市人大代表,瀋陽市“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是我院自然科學方面的資深專家。
李照清,女,漢族。畢業於瀋陽師範大學。現執教於瀋陽職業技術學院科研督導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社團的名稱為自然科學協會,是一個以學習為主的社團。
第二條 自然科學:研究自然界物質形態、結構、性質和運動規律的科學。是人類生產和自然科學實驗的知識概括和總結。它以自然界、自然現象為研究對象,其目的在於提示自然界各種現象的本質,認識它的運動規律,並遵循自然規律,利用和改造自然,為人類造福。自然科學來自生產實踐,並為生產實踐服務,它隨著生產的發展而發展,並積極推動生產的發展。自然科學是知識形態的生產力。自然科學具有繼承性和非階級性的特點。本社團是在瀋陽職業技術學院團委的指導和組織下,由工商管理系09物流管理專業王光遠以及其他同學自願參加組建的學生協會組織,旨在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實現學習和實踐兩不誤,使大家在學習的同時也能及時的了解和認識社會,並學會適應社會;認識生活,學會生活。
第三條 社團宗旨
1、宣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學校育人工作,全面貫徹 “知識、能力、人格” 三位一體的方針,引導同學成為社會的合格人才。
2、社團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第四條 社團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社團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社團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五條 社團接受瀋陽職業技術學院團委的領導,並在團委領導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本社團的最高決策和管理機構是社團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七)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本社團委員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部長若干。本社團委員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二)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三)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四)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八條 本社團負責人均通過選舉產生。負責人政治方面出現問題,或社團工作出現嚴重問題,撤消負責人資格由社團重新選舉。
第九條社團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服從學生處、團委的領導。
2、 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社團的活動計畫。
3、 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4、 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會費,吸收和處分會員。
5、 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6、 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7、 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團交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第十條社團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
2、 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社團,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3、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瀋陽職業技術學院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 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社團管理機構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十一條社團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按時出席並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團委員會有權提請學生處對其進行免職。社團委員會重要決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社團負責人必須出席會議,並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並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十二條社團會長職責:
1、 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 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 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 負責協會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條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會長不在時,代理會長工作。
第十四條社團下設辦公室、外聯部、組織部、文藝部、科技部和宣傳部共六個部門。各部門職能具體為:
(一) 組織部
1、 負責會員的招新、入會審批以及社團工作人員檔案的管理。
2、 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
3、 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豐富同學們的生活,陶冶學生的情操。
4、 協調其餘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動安排。
(二)外聯部
1、統一負責社團對外業務聯繫、洽談,為社團爭取贊助與合作。
2、加強社團與社會各屆的聯繫,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三)宣傳部
1、負責社團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布工作,並能夠蒐集相關信息,並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材料。
2、 負責社團簡報的編輯和印刷。
3、負責與其它社團的聯繫,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為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4、負責社團與校內外各新聞媒體的聯繫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社團形象和知名度。
5、 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和檔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四)科技部
1、負責社團日常活動所需的課件、視頻等材料的蒐集。
(五)辦公室
負責日常活動會員的簽到及學分管理。
(六)文藝部
1、為各大型文藝晚會,聯誼會等做好節目準備工作。2、做好學校內外文藝活動的組織策劃和執行工作。 第三章 會員權利、義務及其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1、本社團會員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本社團會員應熱愛本社團,都有宣傳、發揚本社團的義務。都有介紹志同道合的同學加入本社團的權力;
3、社團會員有監督社團個組織機構負責任的權力和義務;
4、社團會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不得作於社團活動無關的事,例如:接、打電話,玩手機,吃零食,大聲喧譁等。
第十六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熱愛本會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5、會員之間互相支持、互相幫助;
6、按時繳納會費,本社團會費為每半學期5元。
第十七條 會員的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和其他重要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協會。社團辦公室安排專人管理會籍,實行會員資料庫管理。
第十九條 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其會員資格將被暫停或終止:
1、不再符合社團章程規定的會員條件;
2、凡會員三次無故不參加社團活動、不交納會費、不履行應盡義務、不承擔社團交辦的工作,經社團大會或社團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作自動退會處理;
3、會員自願退會的,提交書面申請後,經通報社團會長同意後,註銷其會員資格;
4、會員退會時,在會員庫中註銷會員資格。
第二十條 根據會員參加社團活動情況及日常表現評選出優秀、良、及格。並依次下發學分。
活動內容
一、 地球科學
1、 外層空間學
2、 大氣科學
3、 海洋科學
4、 地質學
5、 自然地理學
二、 生命科學
1、 古生物學
2、 生態學
3、 宇宙生命學
4、 人類學
5、 動物學
6、 生物地理學
7、 進化論
8、 時間生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