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根弟

沈根弟,男,曾任崑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5年03月26日,違紀被查。

2015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

2016年11月23日,蘇州市中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根弟
  • 國籍中國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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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2001年至2015年期間,歷任中共崑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崑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和黨組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03月26日,據江蘇省蘇州市紀委網站訊息,崑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沈根弟(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因涉嫌受賄罪,於2015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羈押),同年4月17日被逮捕。

一審宣判

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蘇檢訴刑訴[2016]3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沈根弟犯受賄罪,於2016年3月14日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11月23日,蘇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沈根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罰金從暫扣於蘇州市人民檢察院的退繳款中追繳和執行。)
二、扣押於蘇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贓款合計人民幣一百零一萬三千六百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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